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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出期權

鎖定
賣出期權亦稱 “看跌期權” 或 “敲出”,在一定的期間內,按協定的價格和數量,賣出某種有價證券的權利,期權交易的種類之一,是買進期權的對稱。客户購入賣出期權後,有權在規定的日期或期限內,按契約規定的價格、數量向期權的購買者賣出某種有價證券。其使用的範圍一般説來只有當證券行市有跌落的趨勢時,人們才樂意購買賣出期權。因為,在賣出期權的有效期內,只有當證券價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後,買主行使期權才能獲利。例如某客户買了某股票的賣出期權,有效期3個月,每股價格為15元,數量為100萬,期權費每手100元。在這3個月內,如果股票價格下跌到每股10元時,客户行使期權賣出股票。這時股票每股市價與協議價的差額為5元扣掉期權費1元,每股獲利4元,100萬獲利4萬元。另外,由於期權對於買主來説是可以轉讓的,因此,如果該股票行市看跌,造成賣出期權費上漲時,客户可以直接賣出期權,這樣他不僅賺取了前後期權費的差價,而且還轉移了該股票行市突然回升的風險。但如果該股票行市在這3個月內保持每股15元的水平,沒有下降,甚至還逐步回升,這裏,客户行使期權,賣出股票或轉讓期權,非但無利可圖,而且還要損失期權費。因此,賣出期權一般只是在證券行市看跌時使用。 [1] 
中文名
賣出期權
外文名
put option
又    稱
看跌期權
類    型
權利
賣出期權(put option)又稱看跌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具有在約定期限內按約定價格賣出一定數量金融資產的權利。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