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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保險

鎖定
賣保險是保險經紀人受保險公司委託或僱傭向有投保意願的人銷售各類保險品種的活動。
中文名
賣保險
概    念
保險經紀人受保險公司委託或僱傭向有投保意願的人銷售各類保險品種的活動。
從4月1日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將施行新規定,提高了對65歲以上老人等特殊羣體的保護門檻,尤其是產品猶豫期延長到了15個自然日。
此前,保監會和銀監會聯手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並確定於4月1日起施行。按新規定,投保人年齡超過65週歲,或者期交產品投保人年齡超過60週歲以及投保人填寫的年收入,低於省級統計部門公佈的最近一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人均純收入的,銀行應當對投保人進行需求分析與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根據評估結果推薦保險產品。
據瞭解,把合適的產品銷售給有需求和有承受能力的客户,且保險合同不得通過系統自動核保現場出單,應將保單材料轉至保險公司,經核保人員核保後,由保險公司出單。保險公司核保時發現產品不適合、信息不真實、客户無繼續投保意願等問題的不得承保。此外,如果銷售的是保單利益不確定的保險產品時,存在躉交保費超過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年期交保費超過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交保費超過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等情況時,保險公司應在取得投保人簽名確認的投保聲明後方可承保。
“猶豫期”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的一定期限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以提交申請並獲得全額退保的期限規定,即俗稱的“退單時效”。目前執行的猶豫期一直為10天,新規將銀保渠道保險產品的猶豫期延長到了15個自然日。在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只收取10元保單工本費。
為避免“存款變保單”的頑疾,新規要求銀行在扣劃保費時和投保人達成協議,並要求銀行劃扣保費時在24小時內短信提醒消費者。同時,保險公司也應在劃扣首期保費24小時內,或未劃扣首期保費的在承保24小時內,以保險公司的名義,向投保人的手機發送提示短信,讓消費者在第一時間知道所購買的產品是否符合自身的預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