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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準備金

鎖定
條例説明
在會計年度決算時,保險人提出的,用以履行各項確定應賠或預期應賠等保險責任的準備金。是產物保險的法定準備金的一種。其中包括:①已決賠案但尚未支付的賠款金額;②未決賠案的估計賠款金額,包括已報案,尚在處理中的賠案以及已發生保險事故尚未報案的賠案。
中文名
賠償準備金
提出人
保險
用    途
用以履行各項確定應賠
性    質
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