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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付率超賠再保險

鎖定
賠付率超賠再保險(Excess of Loss Ratio Reinsurance)也稱為損失中止再保險,是按年度賠款與保費的比率來確定自負責任和再保險責任的一種再保險方式,在約定的年度內,當賠付率超過分出公司自負責任比率時,超過部分由分入公司負責至某一賠付率或金額。
中文名
賠付率超賠再保險
外文名
Excess of Loss Ratio Reinsurance
別    稱
損失中止再保險
屬    性
一種再保險方式
案例分析
例:有一賠付率超賠再保險合同規定,賠付率在70%以下由分出公司負責,超過70%-120%部分,即超過70%的50%部分由接受公司負責,並規定賠付金額60萬元的責任限制,兩者以較小者為準。假設淨保費收入為100萬元,已發生賠款為80萬元,則賠付率為80%,分出公司負責70%,計70萬元;接受公司負責70%以後的部分,即10%,計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