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賓縣人民檢察院

鎖定
賓縣人民檢察院是受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領導,擔負着保護人民、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神聖職責。
公司名稱
賓縣人民檢察院
經營範圍
審批違紀違法
公司性質
政府行政機構
黨組書記
莊汝坤

賓縣人民檢察院機構簡介

賓縣人民檢察院現任黨組書記、檢察長莊汝坤,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於景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司鐵鋒,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袁明,黨組成員、反貪局長王貴斌,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趙雲雅。賓縣人民檢察院現有民警56人。

賓縣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

1、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1] 

賓縣人民檢察院現任領導

賓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悦 [3] 

賓縣人民檢察院機構設置

(一)第一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
(二)第二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縣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
(三)第三檢察部。負責對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四)第四檢察部。負責辦理向縣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查。負責提請抗訴和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承辦對縣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
(五)第五檢察部。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
(六)綜合業務部。負責受理向縣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縣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負責調查研究國家公佈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案件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開展人民監督員工作。
(七)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負責財務裝備工作、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八)政治部。負責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協同主管部門管理縣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制定相關人員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開展檢察宣傳、意識形態和檢察文化工作,管理新媒體。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