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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長齡

(清朝大臣)

鎖定
賀長齡(1785年3月18日-1848年7月6日),字耦庚 [4]  ,號西涯,晚號耐庵,湖南善化縣(今長沙)人,清朝官員。 [3] 
賀長齡嘉慶十三年(1808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贊善。道光年間(1821年-1850年),歷任江西南昌府知府,山東、廣西、江蘇按察使,江蘇、山東布政使,山東巡撫,福建、直隸布政使,貴州巡撫,有政聲。二十五年四月(1845年),擢雲貴總督。八月,兼署雲南巡撫。時值永昌(今保山市隆陽區)漢回矛盾加劇。十一月,賀長齡到永昌查辦。後因清廷對“永昌事件”的處理不公,回民再次聚集舉事。賀長齡自請議處,赴大理、永昌督師,回民潰散。他主張區分回民良莠,嚴防外來遊匪冒充回民挑撥、擴大矛盾,採取招復歸業、分別安插、力行保甲、消除禍源的辦法辦理善後,並奏請接受回民張富投降,免治其罪,任用軍犯王芝異辦理團練。後永昌等地回民進攻雲州(今雲縣),羅天池濫殺罪狀暴露。清廷追溯賀長齡之罪,褫其職。二十八年(1848年),卒於家。 [2-3] 
賀長齡是經世學派代表人物之一,曾委託魏源纂輯《皇朝經世文編》,有《耐庵奏議存稿》存世。 [3] 
耦庚 [4]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日期
1785(乙巳年
逝世日期
1848年
主要作品
《耐庵詩文集》
本    名
賀長齡

賀長齡史料記載

道光元年,出為江西南昌知府。歷山東兗沂曹濟道、江蘇按察使,就遷布政使,佐巡撫陶澍創行海運。調山東。七年,署巡撫。臨清州教匪馬進忠為逆伏誅,復有揭帖偽立名號,刻期舉事,臚列旁州縣民名數百。長齡曰:“謀不軌詎以姓名月日告?此移禍也。”詗知果出邀功者,欲藉興大獄,遂置不問。調江寧布政使,乞歸養親。十五年,母喪服闋,補福建布攻使,調直隸
賀長齡像 賀長齡像 [1]
十六年,擢貴州巡撫。黔民苦訟累而多盜,以聽斷緝捕課吏,設旬報為考核。十八年,仁懷奸民穆繼賢糾四川綦江匪肆劫,遣兵與川軍會剿,焚其巢,首從並就殲擒。郎岱、普安、清鎮諸縣多種罌粟,拔除申禁,勸民種木棉,玉屏、婺川皆有成效。黔省安置流犯三千餘人,與苗民錯處,釁隙易生,疏請改發新疆;又以鎮遠、黎平、都勻、古州苗俗桀驁,以盜為生,州縣差役緝捕難周,疏請綠營每百名內精選數名,分隸府、廳、州、縣文員管轄,勤加訓練,專司捕盜:並下部議行。 長齡治黔九載,振興文教,貴陽、銅仁、安順、石阡四府,普安、八寨、郎岱、松桃四廳,黃平、普定,天柱、永從、甕安、清平、興義、普安諸州縣,皆建書院義學;省會書院分上內外三舍,親試考核,刊刻經籍,頒行州縣。
二十五年,擢雲貴總督,兼署雲南巡撫。漢、回連歲互鬥,永昌回變敗退後,復圖攻城,城回謀內應,迤西道羅天池悉捕誅之。長齡親往督剿,擊走叛回,以肅清入告。二十六年,回眾藉口善良不別,復叛,自請議處,撤銷獎敍,赴大理、永昌督剿。匪尋竄散,請免投誠張富罪,軍犯王芝異團練出力,亦請釋回。詔斥其庸懦,降補河南布政使。二十七年,乞病歸。滇回覆擾雲州,多屬永昌遺孽,且得羅天池濫殺狀,追論長齡,褫職。逾年,卒。 [2] 

賀長齡個人作品

嘉慶年間,曾任長沙嶽麓書院山長,道光二十八年(1848),委託好友魏源纂輯《皇朝經世文編》120卷,著有《耐庵詩文集》、《孝經集註》等傳世。
參考資料
  • 1.    賀長齡像取自清光緒七年《耐庵奏議》。
  • 2.    方國瑜主編;徐文德,木芹,鄭志惠纂錄校訂. 雲南史料叢刊 第7卷[M]. 昆明:雲南大學出版社, 2001.05. 第497頁
  • 3.    賀長齡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4.    賀長齡  .湖南第一師範學院[引用日期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