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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有年

鎖定
賀有年(1893~1981年),字葆三,湖北黃岡人,抗日戰爭期間,在恩施與李伯剛、劉叔模、周杰等發起創辦《湖北論壇》,抗日戰爭勝利後 ,遷回漢口出版,後改名為《自由論壇》,為該刊編委會主要成員,經常撰寫評論文章。其 中關於揭露《中美商約》的不平等實質和某些人對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幻想,批判馬歇爾、胡 適等的言論,譴責美國兵侮辱中國記者、強姦女學生、槍擊無辜平民的暴行的時評 ,很具有代表性
中文名
賀有年
別    名
葆三
出生日期
1893年
逝世日期
1981年

賀有年歷史人物

賀有年學習經歷

早年曾從熊十力讀書,後在鄉間教授私塾。
1912年入武昌江漢法政學校,附讀於湖北國學館。
1914年畢業,仍回鄉授館。

賀有年工作經歷

1925年起,歷 任江西省高等審判廳書記官、國民革命軍第七軍第二師秘書、漢口市公安局總務科科長、鹹 寧縣縣長、孝感縣縣長等職。
1930年後,出任考試院銓敍部科長、浙江省民政廳秘書、豫鄂 皖三省“剿匪”總司令部監察處處員等職。
1933年後,歷任南京市財政局、考試院銓敍部、 湖北省民政廳和省府秘書處秘書等職。

賀有年動盪年代

1946年4月當選湖北省參議會參議員,1947年當選為監察院監察委員。時 湖北師範學院院長王治孚因盜用學院公款,引起學潮,王請教育部部長朱家驊解散學院,懲 辦學生。張難先、李書城等力爭無效,賀以監察委員身份出面彈劾,朱方作罷;曾公開致電 武漢警備司令阮齊,質詢《正義報》三記者“失蹤”事件,使被捕記者免遭特務毒手而 獲釋;1949年春,報載湖北聯合中學負責人擬遣鬧事學生去台灣當兵,即以監察委員名 義致函湖北省教育廳廳長王介庵,請予追究,學生得免。
1949年初,參與張難先,耿伯釗、李書城等組織湖北省和平促進會,被推選為常務幹事,並 與談瀛起草《宣言》公佈於武漢各報,強調以人民利益為和平前提,以停止城市設防、釋放 政治犯等5項為最低限度的迫切要求,用於揭露蔣、桂偽裝求和的陰謀。為防止國民黨政府 軍隊撤逃前的破壞、維護“真空”時刻武漢三鎮的正常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中 共地下組織的推動下,參與組織武漢市臨時救濟委員會,聯合社會力量,開展反搬遷、反破 壞鬥爭,為迎接武漢解放做了大量工作。

賀有年新中國成立

武漢解放後,參加中國民主同盟。1950年出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副主任。1955年出任湖 北省政協常委、副秘書長。1958年當選湖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一生清廉儉樸, 1976年8月曾寫詩告誡子孫:“奢侈享受是邪路,儉樸勤勞是正途。我願青年能自覺,要求 嚴格不含糊。”著有《思親瑣記》。

賀有年當今人物

賀有年人物生平

賀有年 男,1937年7月生,遼寧台安人。高級經濟師。中共黨員。
畢業於長春工業計劃經濟學校。
現任蘭州炭素有限公司副廠長兼總經濟師,系冶金企協理事、炭素企協副理事長、炭素會計學會副會長、炭素統計學會副會長、甘肅省冶金系統經濟系列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副主任等。
從事經濟工作。

賀有年成就及榮譽

自任總經濟師以來,在具體組織領導企業整頓、進等升級、推行經濟責任制和現代化管理方法、轉換經營機制、深化改革、挖潛增效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績。使企業在上述方面先後獲得部、省多項榮譽稱號。1986年開始曾兼任煙台炭素廠董事長、丁山鑄鋼廠副董事長、甘肅冶金高新技術開發公司領導小組成員,具體組織領導了工廠的對外聯營擴散工作。曾在有關刊物上發表加強企業管理、改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方面的文章,參與編輯《甘肅省採用國際標準經濟效益實例選編》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