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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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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審計局是賀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辦公地址:賀州市八步區新風街28號
中文名
賀州市審計局
辦公地址
賀州市八步區新風街28號

賀州市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自治區和本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自治區及本市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擬訂全市審計政策,制定全市有關審計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情況報告。向市人民政府市長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審計廳報告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區)黨委、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自治區和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各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縣(區)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自治區和本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委管理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全市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共同管理縣(區)審計機關領導班子成員。
(十)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市內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3] 

賀州市審計局內設機構

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內設機構職責:根據市委審計委員會的授權,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在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措施,提出審計監督重大政策、改革方案和審計監督其他重大事項建議,審核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承擔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辦公室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管理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績效考評等事務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承擔機關財務、會務、督查、公文審核以及重要文稿、信息簡報的起草等工作。負責擬訂中長期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組織指導全市審計機關教育培訓等工作。共同管理縣(區)審計機關領導班子成員事項。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和離退休人員工作。
綜合審理科
內設機構職責:承擔法治政府建設、審計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跟蹤管理審計進度、督促審計整改、審計結果公告、審計成果的研究和利用。負責審計統計和分析,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等。審理全市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負責對審計發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負責監督、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指導全市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指導全市審計機關審理業務。
財政金融審計科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審計國家、自治區和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本市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人民政府及所轄縣(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自治區和本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根據上級授權或委託組織審計本市國有金融機構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根據上級授權或委託組織審計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財政和金融審計業務。
行政事業審計科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對市黨政羣團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統籌和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和農業農村審計業務。
企業與外資運用審計科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審計市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有關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審計本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市企業和外資運用審計業務。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審計國家、自治區、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等。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
經濟責任審計分局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負責組織市委管理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擬訂有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範。綜合分析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彙總起草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綜合審計報告。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市領導幹部經濟責任、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業務。
社會保障審計科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審計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社會保障審計業務。
電子數據審計科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負責“金審工程”建設、大數據審計、電子信息審計軟件的開發及應用。指導全市各級審計機關電子數據審計業務和審計信息化建設。
賀州市審計信息管理中心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協調、管理全市審計信息化建設工作;研究計算機審計的方法、手段,指導、參與局機關業務科室(分局、中心)的計算機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安全保障和數據庫建設,為我市、縣(區、管理區)審計機關信息系統網絡建設和運行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負責市審計局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與運行;負責全市審計人員計算機操作培訓;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審計廳佈置的信息建設工作。
賀州市政府投資審計中心
內設機構職責:對賀州市本級全部使用財政預算資金、政府專項建設資金(基金)、政府籌措的資金以及其他財政性資金佔項目總投資比例50%以上的建設項目,或者不足50%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等依法實施審計監督。對賀州市本級以項目或者土地等資源融資,或者在市政設施配套、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依法給予政策優惠和接受國際組織、外國政府、組織、企業、公民捐贈並委託政府部門實施管理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等依法實施審計監督。對賀州市本級接受使用社會資金的重點基礎設施、社會公共工程項目以及其他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投資建設項目專項審計和其他審計任務。對上述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諮詢、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調查。對全市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相關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結論進行核查。對縣(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轄區範圍內的國家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賀州市國有企業市中心
內設機構職責:根據市審計局的安排,組織審計市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有關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開展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組織開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組織開展本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審計;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市企業和外資運用審計業務;組織開展其他工作。負責對轄區範圍內的國家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賀州市審計局現任領導

  • 賀州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偉勇 [2] 
  • 賀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朱國毅
  • 賀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總審計師:吳榮林 [4] 
  • 賀州市審計局副局長:張平
  • 賀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黃健斌
  • 賀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自珍

賀州市審計局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