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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黃

鎖定
貼黃是削取竹筒內壁約2mm厚的黃色表層(黃片),經煮壓後,粘貼在木胎器物上的傳統竹刻工藝品。其表面或為光素,或鐫刻花紋,貼黃是竹刻中的獨特品種。又稱竹黃、翻黃、反黃、文竹等。
中文名
貼黃
高峯期
乾隆年間
含    義
黃紙貼去
出    現

貼黃詞語簡介

1、唐詔敕皆以黃紙書寫,如有所更改,亦用黃紙貼去,稱為貼黃。
2、宋大臣奏疏、札子皆用白紙書寫,如意有未盡,以黃紙摘要另寫,附於正文之後,有時一奏疏後附十數條,亦稱貼黃。
3、明清時摘取奏疏中要點黏附在奏疏後面叫做“貼黃”。明因章奏冗濫,崇禎元年(1628),命內閣定貼黃之式,由上奏疏者自攝奏疏大要,附於疏尾,不許超過百字,以便省覽。清初規定內外官員題奏本章,不許超過三百字,如難拘字數,則撮取內容大要,不許超過百字,貼於本後,亦稱貼黃。雍正以後始不限字數。

貼黃貼黃簡介

貼黃 貼黃
貼黃工藝在乾隆年間(1736~1795)曾達到很高水平,尤其是宮廷使用的貼黃器物,胎骨複雜而嚴謹,雕刻和裝飾精緻而華美。北京故宮博物院珍藏的仿攢竹方筆筒以黃片貼出細竹叢叢,高低不平,錯落有致;雙桃盒採用貼黃和染色象牙雕刻相結合的工藝;蕉葉饕餮紋瓶在本色竹黃上再貼以深色竹黃;冠架是在紫、棕色篾絲編織上再貼竹黃;海棠式罩盒是在透雕圖案的紫檀盒上鑲嵌竹黃,可謂窮工極巧。
清代中葉以來,福建上杭、江蘇嘉定(今上海嘉定)、浙江黃岩、湖南邵陽、四川江安等地都以製作貼黃著稱。福建上杭貼黃出現較早,約始於明末清初。清乾隆前期該地的貼黃工藝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道光、咸豐年間(1821~1861),貼黃日益盛行,但由於貼黃的黃片較薄,只能在上面淺刻,從而導致竹刻中的圓雕、透雕、深浮雕、深刻等傳統技法不再受重視,造成清代中期以後竹刻的藝術水平明顯下降,光緒年間(1875~1908),湖南邵陽貼黃摺扇曾作為貢品。
中國貼黃現主要產於湖南邵陽、浙江黃岩、四川江安。貼黃以木為胎,可突破竹材為圓筒的限制,製成各種形狀的器物,是一般的竹刻所不能及的。它的品種很多,有各種盒(如郵票盒、糖果盒)、水果盤、茶葉罐、煙具、枱燈、花瓶、筆筒、相片架等日用品以及台屏、掛屏等陳設品(見圖)。在裝飾藝術上,貼黃不僅施以雕刻,而且兼融繪畫、書法、圖案,並與烙畫、拼嵌、彩繪、象牙雕刻等工藝巧妙結合,在象牙般色澤的黃片上,眾採紛呈,而又淡雅宜人,成為獨具風格的竹刻工藝品。1970年以來,貼黃採用了高温壓胎新工藝,並改進原來的膠合工藝,基本上解決了蟲蛀、開裂、發黴、起皮等弊病。

貼黃詞語解釋

【名稱】:貼黃
【拼音】:tiē huáng
【注音】:ㄊㄧㄝ ㄏㄨㄤˊ
詳細解釋
(1). 唐 代詔敕用黃紙,凡有更改,仍用黃紙貼在上面,叫做“貼黃”。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三:“ 唐 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紙貼之,謂之貼黃。蓋敕書用黃紙,則貼者亦黃紙也。”
(2). 宋 代奏札意有未盡,摘要另書於後,叫做“貼黃”。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三:“今奏狀札子皆白紙,有意所未盡,揭其要處,以黃紙別書於後,乃謂之貼黃。” 宋 陸游 《代二府與夏國主書》:“貼黃:前件事宜,臣等雖已面陳,緣利害至大,陛下反覆省覽,故敢輒具此奏。”
(3). 明 清 時摘取奏疏中要點,黏附在奏疏後面,叫做“貼黃”。
顧炎武 《日知錄·貼黃》:“﹝ 崇禎 ﹞命內閣為貼黃之式,即令本官自撮疏中大要,不過百字,黏附牘尾,以便省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