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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身份證件罪
鎖定
買賣身份證件罪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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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身份證件罪修訂信息
買賣身份證件罪案例
2017年,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審結全市首例買賣身份證件罪案,被告人阿華(化名)因買賣身份證獲有期徒刑6個月。
從2017年3月份開始,被告人阿華通過在網上進行百度搜索關鍵詞“身份證”等信息的方式,從網上購買居民身份證,通過快遞方式寄送到被告人阿華指定的地址,並交代其妻子簽收。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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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安打擊偽造買賣身份證違法犯罪成效明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5-07]
- 2. 偽造、買賣身份證,三人被判刑!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23-05-07]
- 3. 180元就能減齡10歲?買賣身份證件罪瞭解一下~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23-05-07]
- 4. 【案件直擊】一男子因買賣身份證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 .南方+客户端[引用日期2023-05-07]
-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引用日期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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