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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仲裁委員會

鎖定
貴陽仲裁委員會(簡稱:貴陽仲裁委,英文簡稱:GYAC)是貴陽市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組建的,貴州省司法廳依法登記的民商事仲裁機構,為解決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提供公益性服務的非營利法人。
中文名
貴陽仲裁委員會
簡    稱
貴陽仲裁委
屬    性
民商事仲裁機構
社團地址
中國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長嶺北路貴州金融城11號樓4層(金融ONE)

貴陽仲裁委員會組織體系

本會實行委員會議制,委員會成員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及本會的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仲裁工作經驗和及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各界人士組成,專兼職相結合;本會設立任職資格和操守考察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三個專門委員會。本會以駐會專職主任、副主任及內設機構作為辦事機構,下設綜合工作處、立案調解處、案件管理處、仲裁業務處、仲裁發展處承辦各項具體仲裁工作,本會聘請來自於法律、房地產、建設工程、經濟貿易、金融、保險、知識產權等領域的400多名專家或知名人士擔任仲裁員。本會根據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並充分體現“中立公正、專家辦案、親和解紛、保密便捷、靈活及時”的特點。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具有法律拘束力和強制執行力,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 

貴陽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

貴陽仲裁委員會第六屆委員會組成人員
貴陽仲裁委員會
主 任:卜貴榮
副主任:王常毅、張 譯、施 波(兼任)
委 員:張 雷、姜麗麗、韓 梅、衞 歡、屈超勇、李 俊、吳坤剛 [2] 

貴陽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

本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爭議和其他財產權益爭議案件。包括:
(一)國內爭議案件;
(二)國際(含涉外)爭議案件;
(三)涉及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爭議案件;
本會依據雙方當事人簽訂仲裁協議和一方當事人的仲裁申請受理仲裁案件,不受地域限制。
本會不受理下列爭議:
(一)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三)勞動爭議;
(四)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