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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政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珠江西江經濟發展辦公室牌子。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中文名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貴港市荷城路888號市行政中心大樓C區4樓
行政級別
正處級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建議。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實施等的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設。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全市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組織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議,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我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重大政策,統籌協調、研究解決打造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形成“一帶一路”有機銜接重要門户的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並提出實施意見。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按分工安排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備案重要項目。規劃全市生產力佈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
(七)規劃全市重大項目建設佈局,組織提出加強重大項目管理政策建議並監督實施。協調重大項目相關問題。銜接平衡涉及重大項目專項規劃,按相關程序初審轉報重大項目。
(八)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重大區域發展戰略,促進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推進實施國家西部開發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西部大開發規劃。
(九)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能源、交通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推進能源和交通運輸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進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十)推動實施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佈局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一)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落實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二)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四)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研究提出優化營商環境重大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優化營商環境重大事項。綜合研判社會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提出全市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和調整貴港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監測、預測全市價格總水平,以及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水平和變動趨勢。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價格鑑定、認定工作。
(十六)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全市綜合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對能源產業的管理,推進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能源重大項目佈局,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協調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十七)負責全面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工作,對接自治區重大項目建設推進領導小組、自治區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自治區推進“一帶一路”有機銜接重要門户暨南向通道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珠江-西江經濟帶(廣西)規劃建設領導小組、自治區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並結合我市實際,開展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起草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日常管理和緊急調運的協調工作,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管理全市糧食、食糖和棉花儲備,負責儲備糧棉的行政管理。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糧食產業發展。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相關工作。
(十九)擬定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加工行業、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儲備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原糧衞生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保障軍糧供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糧食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行業教育培訓和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10個職能科(室): [1]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保密、秘書事務、督查督辦、信訪工作等委機關日常政務以及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1] 
負責委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委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對機關人員年度考核和任免、調動手續辦理等工作;負責委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系統內的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習、生活等服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安排和管理上級部門以及全市項目前期經費的調撥和使用;正確執行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搞好收支管理工作,正確使用經費;加強財務管理,執行財務收支預算,保證單位資金正常使用;統籌管理機關行政經費及各項業務專項經費等;編報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負責本部門的工資、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監督和下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 
(二)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城市發展戰略及生產力佈局戰略,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全市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擬訂和協調全市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措施,協調編制全市環境保護、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提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對策措施建議。協調編制全市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年度計劃。 [1] 
負責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研究協調區域經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編制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小流域綜合治理規劃;負責審核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歸口管理綠色援助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劃。 [1]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
研究提出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對策;提出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保持國民經濟收支平衡等宏觀調控目標;提出保持經濟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基本協調的對策建議,做好經濟、社會、國防計劃的銜接工作;負責宏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和宏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和宏觀經濟信息發佈工作。 [1] 
負責研究市實施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分析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中綜合性、全局性和深層次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擬定並實施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指導和推進市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社會分配、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措施;按照市中長期發展戰略和目標,提出綜合性產業發展政策和優化產業結構的對策措施;研究提出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優化所有制結構、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措施。 [1] 
統一歸口負責委機關法制工作,並對全市系統內法制工作進行指導;負責擬定立法計劃及組織實施,組織研究並受委託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負責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稿送審前及委機關規範性文件發佈前統籌協調工作;承辦委機關負責的立法建議和對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意見及有關協商工作;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負責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備案、解釋、清理和編纂工作;負責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以及本委和全市系統內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1]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發展建設規劃;負責彙總編制年度市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投資計劃,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國家專項投資計劃,房地產開發投資計劃以及市直屬單位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安排國家、自治區和市撥款的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公檢法司設施、國家安全設施以及市直各部門(含事業單位)業務用房項目投資;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進一步完善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準和登記備案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投資審批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估制度和監督機制;負責彙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保險等情況,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提出融資的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研究直接融資的重大問題,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有價證券發行總規模、結構和投向的對策建議;參與企業債券和企業申請發行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審核工作;參與確定財政性建設資金總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協同有關部門確定財政補貼的規模和方向。 [1]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劃和經費安排方案;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組織開展市重大項目前期研究和重大課題研究招投標組織協調工作;提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依法確定發佈招標公告的報刊、信息網絡或其他媒介;對市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工業項目招投標活動監督執法。 [1] 
(五)經貿外資科
負責研究提出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對策建議;編制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年度進出口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調整;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的進出口計劃;編制糧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儲備計劃,管理糧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指導和監督市儲備商品的國家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研究提出流通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提出流通業、現代物流業年度重大建設項目,協調重大項目建設中的突出問題;負責編制市儲備設施項目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 [1] 
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規劃、總規模、投向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提出防範外債風險對策建議;負責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際商業貸款的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組織市有關部門實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彙總上報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境外參股購股的重大項目,安排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境外參股購股的重大項目;審查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基本建設項目進口設備免税及確認書的發放;參與全市利用外資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協調外資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對外招商項目庫建設;負責委機關外事工作。 [1] 
(六)重大項目建設科
研究提出年度市重點建設項目目錄,並歸口管理;負責研究提出年度市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新開工計劃,組織市層面的重點項目新開工;協調市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新開工和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參與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立項等有關工作;負責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負責向市金融機構推介全市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全市重大項目庫的建設。承擔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七)農村經濟科
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林水生態建設專項規劃,協調、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海洋、漁業、畜牧、農墾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和節約、環境整治及生態建設規劃;銜接和平衡農產品加工與流通業發展規劃和佈局;負責提出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漁業、畜牧、農墾等行業的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劃和重大項目,提出安排國家、自治區和市撥款的農林水的建設項目計劃;協調農林水和生態建設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研究提出小城鎮經濟綜合開發戰略、規劃,組織實施示範項目;負責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發展規劃,提出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年度項目投資計劃;負責提出水利、林業、農業等政府性專項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負責大型水電項目水庫移民安置項目建設的計劃管理。 [1] 
(八)工業交通能源發展科
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規劃、結構調整、重大項目佈局、加快工業化發展的對策措施;負責工業新建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統一歸口辦理需報國家和自治區審批的工業項目;負責編制國家指令性工業產品生產年度計劃和重要工業產品的國家訂貨計劃;研究擬訂稀土產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反映稀土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1] 
研究分析國內外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銜接、協調能源產業規劃的實施,組織編制能源重點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提出能源重大建設項目和佈局及年度建設項目投資計劃,負責能源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統一歸口辦理需報國家和自治區審批的電力項目;負責農網還貸基金的管理和監督;研究提出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對策建議;負責電力規劃和建設。 [1] 
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佈局;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專項發展規劃;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年度項目投資計劃,協調交通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提出市交通運輸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負責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及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研究、審核交通戰備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1]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重大建設項目;組織編制和實施年度計劃,協調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電信業和郵政業等行業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年度指導性計劃,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銜接科技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指導協調市技術創新體系的發展;編制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信息產業示範工程、重大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產業化基地、技術創新工程、風險投資基金等項目投資計劃;統一歸口辦理需報國家和自治區審批的高技術產業化項目。 [1] 
(九)社會發展科(市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銜接平衡全市社會事業發展中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衞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檔案、社會科學、民政、旅遊(含涉外賓館)等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以及相關政策;提出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及解決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對策建議;組織編制社會事業中的重點專項規劃;負責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提出使用國家、自治區和市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劃並實施監督;統一歸口辦理社會口需市審批、核准、備案事項以及審核上報國家自治區審批、核准事項。提出深化全市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統籌協調推進全市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承擔市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 
(十)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發展、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1]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員編制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4名(含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1] 
委機關工勤編制3名。 [1]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他事項

組織開展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自治區和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1] 
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有關科室負責。 [1]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黨組書記、主任,羅翼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副書記(正處長級)、副主任,一級調研員,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兼) 梁富海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李坤玉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羅韜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小瑚 [3]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張獻可
貴港市紀委監委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組長,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 三級調研員 梁冰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三級調研員 高曉紅
貴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級調研員 龔華光
貴港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市發展改革委四級調研員 甘露
貴港市重大項目管理中心主任 朱立海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