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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鎖定
貴港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成立於2001年12月18日,辦公地址為貴港市行政中心,組織機構類型為行政單位。貴港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是主管全市民族地區與少數民族的行政機構,設有一個綜合科,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主要負責全市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的經濟、文化、社會建設,圍繞“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積極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和國家有關民族各項方針、政策,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
中文名
貴港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成立時間
2001年12月18日
地    點
貴港市
性    質
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民族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三、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維護各民族的團結。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四、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協助擬訂少數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和相關措施,開展調查研究聚居、散雜居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承辦民族地區的扶貧事宜。組織協調民族地區的科技發展、對口支持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
五、協同財政部門組織申報、管理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少數民族發展資金。
六、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衞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承辦相應事務。
七、在教育主管部門的總體規劃指導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發展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承辦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
八、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九、指導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和民族書籍的發行工作,宣傳民族理論、民族文化和民族知識。
十、組織少數民族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辦理有關民族的涉外事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