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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制

鎖定
奴隸制封建制國家由少數貴族上層代表為統治者的政體形式。
中文名
貴族制
外文名
aristocracy
政治制度
奴隸制國家的貴族共和制
代    表
古代羅馬

貴族制簡介

貴族制
但選舉事宜以及國家的立法、行政大權由奴隸主階級中少數顯赫貴族代表組成的元老院所掌握。元老院決定國家的內外政策。貴族君主制封建君主制的一種早期形態,是在中央王權較為軟弱、地方割據勢力較為強大的歷史條件下出現的。以歐洲中世紀初期的法國、德國和俄國域內的一些大公國最為典型。國家元首稱國王或大公,是最高封建主,以下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騎士等各級封建主,上下級間是領主與附庸的關係,根據契約確定相互的權利和義務。但每一級封建主只對直接依附者行使契約內規定的權利,對附庸的附庸無直接管轄權。國家名義上保持統一,全體封建主形式上都臣屬於國王,實際上各封建主憑藉武力割據一方,各自為政,分割了國王的權力,王位繼承也必須在形式上得到貴族會議和公民會議的全體認可。它實際上是由國王和貴族會議共掌權力。 [1] 

貴族制亞里士多德

亞里士多德在對古希臘諸城邦各種政體的比較研究時指出,凡少數人不止一人而又不是多數人為統治者的政體,稱為“貴族政體”。 [2] 

貴族制類別

貴族制可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存在於奴隸制國家貴族共和制;另一種是存在於封建制國家貴族君主制。貴族共和制最典型的國家是公元前5~公元1世紀的羅馬共和國。國家最高官員是執政官,由公民大會從貴族中選出2人,任期1年;其他高級官員大部分也是選舉的。
F.恩格斯稱之為“貴族君主制”。
參考資料
  • 1.    莫恩斯,赫爾曼,漢森,歐樹軍.經濟社會體制比較--混合憲制與三權分立:現代民主的君主制與貴族制特徵:中共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2012年02期
  • 2.    王巖.政治學研究--柏拉圖、亞里士多德政治哲學比較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2001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