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貴州省民政廳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民政廳,為貴州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8] 
貴州省民政廳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貴州省民政廳
辦公地址
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區中華北路240號 [7] 
性    質
省政府組成部門
廳    長
彭旻

貴州省民政廳主要職責

(一)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省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省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農村社會救助對象認定工作。
(四)擬訂全省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按照管理權限承擔全省鄉(鎮) 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係變更、政府駐地遷移和行政區域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省地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協調省內、省際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調處工作。
(六)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省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省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全省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省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省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省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省民政廳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省民政廳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省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1-2] 

貴州省民政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政務協調、信息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負責省民政廳及民政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擔廳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廳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調研、起草和論證工作;承擔全省民政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廳機關行政執法監督、聽證、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報送備案工作;承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
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參與省級民政建設項目論證、評審和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民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擬訂中央下撥和省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參與擬訂全省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部門預決算、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民政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
擬訂全省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的辦法措施;積極培育社會組織;按照管理權限開展省級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市縣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五)社會救助處
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財政下達和省級財政預算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對象認定管理工作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承擔全省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省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相關救助政策;承擔扶貧開發相關工作。
(六)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處
擬訂全省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全省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七)區劃地名處
擬訂全省行政區劃、地名和行政區域界限管理的政策;按照管理權限承擔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係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鄉(鎮)以上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協調省內、省際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調處工作;指導全省地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全省著名的或涉及兩個以上市(州)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省內行政區劃與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審核工作,指導並監督標準化地名使用工作;指導地名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八)社會事務處
推進全省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措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擔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九)養老服務處
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全省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省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十)兒童福利處
擬訂全省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省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
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具體辦法;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具體辦法,監督福利彩票的銷燬工作,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全省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辦法措施,積極培育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信訪處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分析全省民政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處理羣眾來信來訪工作;協調處理有關民政工作的羣體性上訪事件;督促指導全省民政系統信訪工作。
(十三)人事處
承辦廳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科技管理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四)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工作。 [3] 

貴州省民政廳直屬單位

(一)省民政廳信息中心
實施全省民政系統信息發展規劃,負責全省民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建設、網絡建設、軟件開發和推廣運用;承擔與民政部及各省間聯網和廳機關局域網的管理、運行、維修等工作;承擔貴州省民政廳網站建設,負責民政信息的採集、編輯、發佈、傳輸,提供信息服務;編髮《貴州省民政信息》。
(二)省地名檔案資料館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訂全省地名檔案和行政區劃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收集、鑑定、整理、保管全省性的地名檔案和行政區劃、勘界、邊界爭議調處等有關檔案資料;負責全省地名檔案和行政區劃資料的彙編,為國家機關和各行業提供地名資料服務;指導全省各地的地名檔案管理工作。
(三)省慈善總會服務中心
採取多種渠道、多形式籌集慈善資金;組織開展安老扶孤、幫弱助殘、助醫助學、扶貧濟困等慈善救助和各種公益援助活動;協調指導省內各地開展慈善活動,推動地方慈善事業的發展;開展與國內外、境內外慈善組織的交流合作活動。
(四)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省的福利彩票發行、銷售管理工作;負責省級募集資金的管理,對地縣募集資金管理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對福利資金投放項目進行審核及效益追蹤檢查。
(五)省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省養老服務指導中心)
參與全省社會福利工作的政策法規、發展規劃和各類服務機構標準評定的調研和論證工作;配合開展社會福利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協助實施社會福利項目;受廳委託負責福利服務大樓資產管理和運營管理;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受委託承辦養老服務機構准入制度和等級評定體系建設相關工作;加強養老服務機構行業規範和業務指導;引導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指導開展養老服務示範活動;組織開展養老服務行業管理培訓和從業人員技能培訓,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推動全省範圍內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指導全省養老服務網絡化信息平台的組建和運行;協助或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為老助老服務活動,推動老齡產業健康發展。
(六)省社會救助服務中心(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為全省組織實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救助工作提供政策、信息諮詢;組織實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審核認定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社會化服務管理規劃和信息管理系統規劃。
(七)省肢體康復中心(省肢體康復醫院)
為革命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機關傷殘人員、參戰傷殘民兵、民工及其他肢體傷殘患者提供綜合性肢體康復醫療和功能訓練;為肢體傷殘患者生產、安裝假肢和矯形器等肢體康復輔助器械;為肢體傷殘患者提供假肢矯形器安裝、諮詢和鑑定服務;開展綜合性肢體康復醫療、功能訓練,達到代償或矯治患者喪失的部分功能;面向社會為廣大肢體傷殘患者服務,做好相關經營服務。
(八)省未成年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中心
開展全省收養工作調研,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刊登查找棄嬰、兒童生父母的公告;確定社會福利機構涉外送養兒童體檢定點醫院;辦理交接手續;協助收養人辦理收養公證,代辦被收養人出國護照;管理外國收養人、中國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的各種原始證明材料;被收養人回國尋根相關事宜;跟蹤、瞭解被收養人在國外的生活情況;開展涉外收養工作的諮詢、服務和協調工作;辦理其他與涉外收養工作有關的事務;推進全省兒童福利機構專業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開展兒童福利機構人員培訓、孤殘兒童護理員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加強兒童福利機構業務指導,引導和推廣國內外先進的兒童養育模式;承擔省民政廳交辦的其他兒童福利工作和兒童福利項目。
(九)省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參與擬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提供政策、信息諮詢服務;負責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社會工作崗位開發。
(十)省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承擔社會組織變更、註銷登記等相關資料收集;承擔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諮詢;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系統技術服務工作;承擔省民政廳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9] 

貴州省民政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機關黨委書記:彭旻 [11] 
廳長:孫擁輝 [14] 
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張吉兵 [12] 
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斌
黨組成員、副廳長:萬慶華
二級巡視員:蘭芸
二級巡視員:許文益 [4-5]  [13] 

貴州省民政廳獲得榮譽

2021年9月,被評選為“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 [6] 
2022年2月,貴州省民政廳離退休工作處被評為貴州省老幹部工作先進集體。 [10]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