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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

鎖定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是2018年貴州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是貴州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1] 
中文名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
外文名
Guizhou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Culture and Tourism
成立時間
2018年11月19日
隸屬機構
貴州省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吳濤(黨組書記、廳長) [17]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統籌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生態旅遊、鄉村旅遊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扶貧開發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多彩貴州公園省”和“中國温泉省”建設工作。
(十)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省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地方文化走出去。
(十三)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責調整。1.將原省文化廳、原省旅遊發展委的職責整合劃入省文化和旅遊廳。2.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省文化和旅遊廳。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揭牌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揭牌
(十七)職能轉變。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建設多彩貴州民族特色文化強省、“多彩貴州公園省”建設戰略,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新時代貴州精神,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健全鄉村公共文化和鄉村旅遊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質量,打造文化旅遊品牌。 [1]  [4]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組織協調重大會議、重大活動,承擔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維穩、目標績效等工作。指導推動信息化建設。承擔文化和旅遊社會組織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組織起草有關法規草案,協調和組織政策調研工作。開展文化旅遊經濟運行重大問題研究。承擔綜合性文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財務處
承擔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發展基金項目申報。編制文化和旅遊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指導國家、省級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
文物處
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文物保護法規政策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及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協調開展全省社會文物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紅色文化旅遊相關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藝術處
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藝術科研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省級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國性、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藝術人才培養工作。
公共服務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利用大數據開展文化旅遊公共服務相關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開展傳統工藝振興、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生態區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傳播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工藝美術研究開發工作。
產業發展處
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旅遊產業園區、景區、基地建設。承擔文化旅遊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資源規劃開發處
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生態旅遊和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文化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政策、規劃、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多彩貴州公園省”“中國温泉省”建設和資源開發利用相關工作。
鄉村文化旅遊處
擬訂鄉村旅遊、鄉村民宿鄉村文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鄉村文化旅遊發展,指導鄉村文化旅遊、休閒度假旅遊和鄉村民宿資源開發、產品建設,推動鄉村旅遊、鄉村民宿標準化建設及提升工作。協調推動文化旅遊扶貧工程和富民工程。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涉及文化旅遊的相關工作。
運行監測處
承擔文化旅遊經濟運行的監測調度、考核及績效評價,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假日旅遊市場調度工作,對旅遊數據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全省文化和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
市場管理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安全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
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旅遊市場推廣戰略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重大宣傳推廣活動。承擔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工作。承擔跨區域旅遊合作。承擔文化和旅遊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
執法監督處
擬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整合組建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指導、監督全省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省性、跨區域文化旅遊市場重大案件。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承擔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由省級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責。承擔消防安全相關工作。
人事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承擔文化藝術相關係列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機關、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指導實施有關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組織指導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質量監督管理處
承擔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工作;組織指導全省旅遊行政執法工作;統籌協調開展旅遊市場綜合治理;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旅遊設施標準及服務標準,擬訂相關旅遊服務及設施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規範監督旅遊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按規定承擔旅行社設立審核、審批及備案等工作;承擔對導遊、領隊的管理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組織業務工作。
宣傳推廣處
承擔旅遊市場開發及調研工作,擬訂旅遊市場推廣戰略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旅遊形象的市場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旅遊重大宣傳活動;承擔旅遊宣傳品的規劃製作和使用管理工作;承擔跨區域旅遊合作的旅遊線路開發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有關事務;承擔全省旅遊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承辦日常旅遊外事聯絡工作;承擔旅遊宣傳協調工作。
綜合協調處(商品開發指導處)
承擔旅遊商品開發營銷和旅遊演藝、娛樂等服務要素的相關協調工作;承擔旅遊業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融合發展有關工作;承擔旅遊安全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全省重大旅遊活動相關工作;承擔全省特種旅遊相關工作;承擔省旅遊發展和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假日旅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力資源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旅遊人才發展規劃;協調促進旅遊就業;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組織指導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承擔旅遊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5]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歷史沿革

2018年11月19日,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已正式掛牌成立。
據《貴州省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將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2-3]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廳屬單位

質監所
貴州省旅遊信息中心
貴州畫院(貴州美術館)
貴州文化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貴州旅遊文化研究傳播中心 [6]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現任領導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書記、廳長,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兼):吳濤 [16-17]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宋曉路(仡佬族) [10]  (保留正廳長級) [9]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袁偉 [11]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李芳(女) [12]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盧濤 [18]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二級巡視員:史靜一(保留正廳長級) [12] 
貴州省文物局局長:張勇 [13] 
(參考資料: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官 [7-8]  [14-15]  ,更新截止時間2024年2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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