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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定縣財政局

鎖定
貴定縣財政局是貴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貴定縣財政局
辦公地址
貴定縣人民政府發展服務中心3樓

貴定縣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規範性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規劃和改革方案 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相關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或策,深化財税體制改革、理順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管理機制。
     (二)承擔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監管的責任。負責縣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年度縣本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加強財政宏觀調控職能,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強化預算約束,增強預算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提高透明度。審核和彙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三)負責政府性債務管理,控制適當規模,保持合理結構,有效發揮地方政府規範舉債的積極作用,防範和化解財政風險。執行國家和省的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訂落實政府性債務相關制度和辦法,防範金融債務風險。按規定對國際金融組織以及外國政府對我縣的貸(贈)款進行管理。
     (四)擬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按規定對財政國庫集中收付進行管理,執行國庫集中收繳和支付制度,管好用活國庫資金。
     (五)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公益金,監督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
     (六)擬訂需由全縣統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和支出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收支監督管理。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七)按照管理權限,擬訂有關財税徵管政策及財政税收計劃,提出落實財税政策的措施及建議。加強財政監督檢查,維護財政資金安全和財税法規、財經制度的嚴肅性,促進依法理財、規範理財、科學用財。
(八)辦理和監督縣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及中央,省、州和縣政府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對政府捐贈收支進行專户管理。
(十)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會計事務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一)組織開展預算分析評審,提高預算編制的規範性、科學性。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
(十二)制定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管理改革等重大問題的調研。
(十三)負責編制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加強計算機網絡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大數據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州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貴定縣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督查督辦、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宣傳、新聞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財政系統教育培訓,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培訓規劃;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羣團組織事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縣政府採購辦公室)
負責配合做好財政政策研究和重大課題的調研,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提出貫徹財税改革和重要財税政策的建議;參與擬訂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承擔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及彩票資金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管理具體工作。承擔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負責相關税政方面的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加掛縣政府採購辦公室牌子,承擔貫徹執行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對縣級單位政府採購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受理縣本級政府採購投訴、舉報案件;依法辦理縣級單位政府採購方式審批事項;依法組織開展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三)預算科
研究提出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編制縣本級年度預算,彙總全縣預算;組織縣本級部門預算編審工作;審核報批部門預算項目調整申報事項,審定、批覆縣級部門預算;組織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公開;承擔政府性基金管理及縣對下的轉移支付工作;負責編制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的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和決算;承擔縣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擬訂完善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財政政策。
(四)國庫科
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與撥付工作;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組織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填報及有關公開;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組織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工作;參與國庫業務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計算機網絡和辦公信息化建設。負責財源建設和財政收入有關工作。
(五)農業與經濟建設科
承擔經濟建設、農口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支持行業發展、產業發展、主體功能區建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負責“鄉村振興”小康寨打造及農村綜合改革財政獎補項目的規劃、申報、實施等工作;負責企業財務監管、黨建事宜,擬訂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擬訂並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財政農口資金及項目管理辦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承擔建設、規劃、發展改革、環保(節能減安排)、安監、統計、工業與信息、交通運輸、商務與糧食、工商、質監、旅遊的監管,管理、分配和監督財政農口資金,對農口專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指導全縣基層財政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農業保險工作的開展;審核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六)監督檢查科(績效評價科)
負責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根據授權、承擔註冊會計師行業行政監督檢查事務;負責本局內部的監督檢查、政務公開、黨風廉政、權力運行、承擔紀委監察機關需要資料的收集報送等工作;負責擬訂縣本級預算績效管理相關政策制度辦法;並組織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承擔財政機關作為執法主體的《預算法》、《會計法》、《政府採購法》等財政法律法規的日常監督檢查事務;提出完善財政政策和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標準及規章制度;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和會計電算化工作;管理相關代理記帳機構,指導代理記賬管理工作;承擔財政學會、會計學會和珠算協會的具體工作。
(七)行政政法與社會事業科
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並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及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政法經費保障機制和分類保障辦法;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編制審核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承擔教育、科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市場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並執行事業單位的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規定;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衞生、民政等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執行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公積金等方面的有關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編制縣本級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縣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聯繫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八)國有資產管理和金融債務科
負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的管理及國有資產權屬界定和登記等工作;授權負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產權糾紛的處置、仲裁工作;參與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參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相關工作;辦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監管事務;對政府授權監管企業在對外投資中所形成的股權和權益進行管理,督促監管企業加強對債權債務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負責資產配置、處置、出租、出借、對外擔保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收益的監督管理和統籌支配,對資產實行動態管理;負責調劑處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長期閒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的資產,促進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建立健全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共用機制,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效益的最大化。承擔有關資產評估計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評估機構。
負責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關政策的監督執行,負責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策推廣及操作指導,負責財政部PPP項目庫的管理及縣級PPP項目的審批、上報工作;統籌管理縣本級政府性債務工作,包括風險防範、統計分析、存量及新增政府債務還本付息測算、審核及撥付縣級償債準備金;負責全縣地方政府性債務統計監測,再融資債券和新增政府債券的申報、分配及撥付;建立健全全縣政府性融資的管理機制,控制債務的舉措及規模,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債務風險。
下屬3個事業單位  
(一)縣國庫集中收付中心(加掛縣財政網絡管理中心牌子),為縣財政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
宗旨和業務範圍:負責委託代理銀行辦理財政零餘額賬户、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户、特設專户、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户、項目歸集專户等業務;管理預算單位的預留印鑑;具體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業務;管理國庫支付信息,彙總並及時向國庫科和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提供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具體負責預算部門預算支出明細賬,並定期與國庫、代理銀行、預算單位對賬。負責編制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加強計算機網絡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
(二)縣非税收入管理中心。為縣財政局管理的副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宗旨和業務範圍:指導執收部門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核定上報我縣新增的非税收入項目,會同物價部門對非税收入的收費標準進行核定上報,同時會同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進行年檢;負責對全縣非税收入票據的領購、使用、保管及核銷工作;負責對縣本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罰沒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進行收繳管理;對縣本級非税收入進行會計核算,清算劃匯,編制會計報表。
(三)縣徵收補償資金管理服務中心。為縣財政局管理的副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宗旨和業務範圍:加強土地房屋林木徵收補償專户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保障徵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徵收決定作出後,將經相關部門審核後的房屋徵收補償資金足額存入徵收補償資金專户,並以徵收項目為單位建立專賬,保證專款專用;根據經相關部門審核後的徵收補償資金明細表,被徵收人採取一次性領取補償資金方式的,通過徵收責任單位及時兑現;被徵收人自願採取暫時不領取補償資金,分年度固定領取補助金方式的,根據補償資金兑現方式合同,建立個人台賬,核算補償金總額、已兑現額、補償金餘額、補助資金等,按協議約定及時兑現補償金和補助資金。 [1] 

貴定縣財政局現任領導

章雲飛:縣政協副主席、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1] 
鄭發:副局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