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任方是指鉴证业务中对鉴证对象或鉴证对象信息承担责任的实体,其定义根据业务类型存在差异。在直接报告业务中负责鉴证对象本身 [2-3],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则需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 [4-5] [7]。该方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之一,但不可与注册会计师存在利益关联 [7-8]。注册会计师需通过专业判断增强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度 [1] [9]。
- 业务类型
- 直接报告与基于责任方认定两类 [4]
- 法律依据
- 《审计学》审计规范体系 [7]
- 责任主体
- 组织或人员 [2-3]
- 委托人关系
- 可能不是鉴证业务委托人,也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之一 [3] [8]
- 职能边界
- 独立于责任方执业体系 [7]
定义与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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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方作为鉴证业务三方关系人之一,需对鉴证对象或鉴证对象信息承担法定责任。根据2024年《审计学》定义,其在业务全周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 [7]。
业务类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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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直接报告业务责任方直接对鉴证对象负责,无需提供书面认定文件。如对某项资产存在性进行验证时,需由资产管理方承担责任 [2-4] [7-9]。
- 2.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在该模式下需对鉴证对象信息进行书面确认。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公司管理层需对报表真实性作出声明 [5-7]。
预期使用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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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成为鉴证报告的使用方,但不可作为唯一预期使用者 [1] [8]
- 与注册会计师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干预专业判断过程 [7]
- 在出现鉴证信息失实时,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注册会计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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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责任方提供的鉴证对象信息进行专业验证
- 2.通过审计程序增强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 [1] [8]
- 3.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评估责任方声明的可靠性 [7]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