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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雜費

鎖定
貨運雜費是會計名詞。
中文名
貨運雜費
類    型
會計名詞
貨運雜費貨運雜費約有35項86個費率,其中有為補償鐵路在貨物運輸過程中,提供設備、勞務、輔助作業等消耗而向託運人或收貨人收取的費用,如裝卸費、過秤費、施封作業費、取送車費、貨車租用費等;也有因託運人或收貨人違反了《鐵路貨物運輸規程》,危及運輸安全或影響了鐵路車輛正常週轉而向託運人或收貨人收取的費用,如貨車超載違約金、貨車延期使用費、運雜費遲交金等。貨物裝卸費(包括準米軌直通運輸的換裝費),屬於地方價格,由鐵路局制定費率標準和收費辦法,報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批准實施外,其他項目均屬中央價格,由鐵道部制定費率標準和收費辦法,報國家物價局審定,報國務院批准實施 [1] 
參考資料
  • 1.    夏伯忠主編,新會計大辭典,中國商業出版社,1993年11月第1版,第2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