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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船設備安全證書

鎖定
貨船設備安全證書,是指表明適用《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貨船經過初次檢驗或換證檢驗,符合該公約附則中相應規則要求的一種證書。由船旗國政府或由其正式授權的任何個人或組織簽發。在中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簽發。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不應超過5年。 [1] 
中文名稱
貨船設備安全證書
英文名稱
Cargo Ship Safety Equipment Certificate
定  義
船旗國政府法定檢驗機構或其授權的船級社,根據“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有關規定,對從事國際航行的貨船進行檢驗後所頒發的證明船上救生設備、消防設備、導航設備和遇險信號符合公約要求,且導航燈、號型、聲信號設備等符合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規定的安全合格證書。
應用學科
船舶工程(一級學科),船舶種類及船舶檢驗、國際公約和證書(二級學科)
中文名
貨船設備安全證書
中國簽發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根據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貨船構造安全證書所載檢驗內容為:船體結構的佈置、材料及用材尺寸,鍋爐和受壓容器及其附件,主、輔機、電氣設備和其他設備(貨船設備安全證書和貨船無線電安全證書所未包括的設備)。
參考資料
  • 1.    馬廣文.交通大辭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