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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和勞務税

鎖定
貨物和勞務税,在生產、流通和服務領域中以貨物和勞務為徵税對象的一類税收。 [1] 
中文名
貨物和勞務税
別    名
流轉税、流通税

目錄

貨物和勞務税解釋

又稱流轉税、流通税。包括增值税、消費税(貨物税)、關税、營業税(銷售税)等税種。這裏所説的貨物,既包括生產資料,如鋼材、機牀;也包括生活用品,如食品、服裝。勞務,通常是指經營者所提供的服務(如餐館向顧客提供的餐飲服務,航空公司向顧客提供的客運、貨運服務等),不包括被僱傭者向僱傭者提供的勞務和自我提供的勞務(如職員為本單位提供的勞務、家務勞動等)。貨物和勞務税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產物,已經有了幾千年的歷史,也是當今各國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來源。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税收制度以貨物和勞務税為主體。儘管發達國家的税制普遍以所得税為主體,但是貨物和勞務税仍然佔有重要的地位。

貨物和勞務税特點

其主要特點是:
①以貨物生產、流通和提供商業性勞務為徵税前提,徵税範圍較為廣泛,既包括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的產品銷售收入,也包括第三產業的營業收入;既對國內生產的貨物徵税,也對進口的貨物徵税,税源比較充足。
②以貨物、勞務的銷售額、進口額、營業收入作為計税依據,一般不受生產、經營成本和費用變化的影響,可以保證國家能夠及時、穩定、可靠地取得財政收入。
③絕大多數税種屬於間接税,特別是在從價徵税的情況下,税收與價格密切相關,便於國家通過徵税體現產業政策、消費政策和進出口政策。
④同所得税、財產税等税類相比,貨物和勞務税在計算徵收上較為簡便易行,也容易為納税人所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貨物和勞務税在中國税制結構中一直處於主導地位,是中國政府税收收入、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中國現行税制中的貨物和勞務税包括增值税、消費税、車輛購置税、關税和營業税5個税種,其收入佔全國税收總額的比重高達60%以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