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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發行業務
鎖定
貨幣發行業務是指人民幣的發行、回籠、調撥、銷燬、保管和對各地貨幣流通調節的總稱。中國人民銀行是辦理貨幣發行業務的機關,在未設人民銀行的地區,該項業務由專業銀行代理。貨幣發行業務的核算要求是:(1) 在發行總庫的垂直領導下,由發行庫專設科目、帳務,記載反映發行基金的調撥、保管和專業銀行交來回籠貨幣、提取發行貨幣以及本行業務庫向發行庫領用、繳回現金的狀況;(2)嚴格執行貨幣發行紀律,調撥發行基金一律憑上級庫的調撥命令辦理;(3) 專業銀行領取現金,應在人民銀行核定的限額和專業銀行的存款餘額內,並辦理貨幣發行手續;(4) 專業銀行業務庫存的現金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向發行庫繳回,並辦理貨幣回籠手續;(5) 營業終了,發行庫應將當日發行、回籠數核對無誤後,分別彙總電報上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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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貨幣發行業務
- 定 義
- 人民幣的發行、回籠、調撥、銷燬、保管和對各地貨幣流通調節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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