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幣互換協議
鎖定
貨幣互換(又稱貨幣掉期)是指兩筆金額相同、期限相同、計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貨幣不同的債務資金之間的調換,同時也進行不同利息額的貨幣調換。
貨幣互換的目的在於降低籌資成本及防止匯率變動風險造成的損失。
貨幣互換的條件與利率互換一樣,包括存在品質加碼差異與相反的籌資意願,此外,還包括對匯率風險的防範。
- 中文名
- 貨幣互換協議
- 外文名
- Swap Lines
- 優 點
- 可降低籌資成本,滿足雙方意願等
- 形 式
- 平行貸款,背對背貸款,期匯預約
貨幣互換協議優點
①可降低籌資成本
②滿足雙方意願
這裏須注意的是,貨幣互換與利率互換可以分別進行,同時也可結合同時進行。但操作原理與上述單個互換一樣。
貨幣互換協議形式
互換交易形式除上述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兩大形式外,還有其他許多形式,這裏介紹3種。
(1)平行貸款(parallel loan)。
(2)背對背貸款(back-to-back loan)。
(3)中長期期匯預約(medium and long-term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
貨幣互換協議步驟
使用貨幣互換涉及三個步驟:
第二步是匹配現有頭寸。只有明瞭現有頭寸地位,才可能進行第二步來匹配現有頭寸。基本上所有保值者都遵循相同的原則,即保值創造與現有頭寸相同但方向相反的風險,這就是互換交易中所發生的。現有頭寸被另一數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頭寸相抵消。因而通過配對或保值消除了現有風險。
互換交易的第三步是創造所需的現金流量。保值者要想通過互換交易轉換風險,在互換的前兩步中先抵消後創造就可以達到目的。與現有頭寸配對並創造所需的現金流量是互換交易本身,識別現有頭寸不屬於互換交易,而是保值過程的一部分。
貨幣互換協議功能
(3)對貨幣暴露保值。隨着經濟日益全球化,許多經濟活動開始向全世界擴展。公司的資產和負債開始以多種貨幣計價,貨幣互換可用來使與這些貨幣相關的匯率風險最小化,對現存資產或負債的匯率風險保值,鎖定收益或成本。
(4)規避外幣管制。現有許多國家實行外匯管制,使從這些國家匯回或向這些國家公司內部貸款的成本很高甚至是不可能的。通過貨幣互換可解決此問題。
貨幣互換協議定價
貨幣互換報價的一般做法是:在期初本金交換時,通常使用即期匯率,而在期末交換本金時,則使用遠期匯率。遠期匯率是根據利率平價理論,計算出兩種貨幣的利差,用升水或貼水表示,與即期匯率相加減,得出遠期匯率。流行的另一種貨幣互換報價方式是:本金互換採用即期匯率,而不採用遠期匯率。貨幣互換的利息交換則參考交叉貨幣利率互換報價。
貨幣互換協議實例
1981 年,由於美元對瑞士法郎(SF)、聯邦德國馬克(DM)急劇升值,貨幣之間出現了一定的匯兑差額,所羅門兄弟公司利用外匯市場中的匯差以及世界銀行與 IBM公司的不同需求,通過協商達成互換協議。這是一項在固定利率條件下進行的貨幣互換,而且在交易開始時沒有本金的交換。
世界銀行將它的 2.9億美元金額的固定利率債務與IBM公司已有的瑞士法郎和德國馬克的債務互換。互換雙方的主要目的是,世界銀行希望籌集固定利率的德國馬克和瑞士法郎低利率資金,但世界銀行無法通過直接發行債券來籌集,而世界銀行具有AAA級的信譽,能夠從市場上籌措到最優惠的美元借款利率,世界銀行希望通過籌集美元資金換取IBM公司的德國馬克和瑞士法郎債務;IBM公司需要籌集一筆美元資金,由於數額較大,集中於任何一個資本市場都不妥,於是採用多種貨幣籌資的方法,他們運用本身的優勢籌集了德國馬克和瑞士法郎,然後通過互換,與世界銀行環的優惠利率的美元。
貨幣互換協議內容
2008年12月,央行和韓國簽訂了260億美元(按當時匯率約合1800億元人民幣/38萬億韓元)貨幣互換協議。
2009年1月20日,央行和香港金管局簽署2000億元人民幣貨幣互換協議。
2009年3月11日,央行和白俄羅斯共和國國家銀行宣佈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規模為200億元人民幣/8萬億白俄羅斯盧布,協議實施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3月23日,央行和印度尼西亞銀行在北京宣佈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規模為1000億元人民幣/175萬億印尼盧比,協議實施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0年6月9日,央行和冰島簽署一項價值超過5億美元(按當時匯率約合35億元人民幣)的貨幣互換協議。
2011年4月19日,央行和與新西蘭儲備銀行在北京簽署了金額為25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協議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1年4月19日,央行和烏茲別克斯坦簽署人民幣7億元貨幣互換協議,協議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1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韓國銀行(中央銀行)在首爾續簽中韓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1800億元人民幣/38萬億韓元擴大至3600億元人民幣/64萬億韓元,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4月20日簽署的原中韓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自本續簽之日起失效。韓國央行2013年1月27日表示,該行首次動用了與中國簽署的用於貿易結算的貨幣互換安排,向韓國外換銀行貸款人民幣6200萬元,這筆資金將貸給希望用人民幣向中國貿易伙伴付款的韓國企業。
[1]
2011年 11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續簽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2000億元人民幣/2270億港幣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4900億港幣,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1月20日簽署的原貨幣互換協議自續簽之日起失效。
2012年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了中馬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擴大至1800億元人民幣/900億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8日簽署的原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自續簽之日起失效。雙方認為,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續簽將有利於維護區域金融穩定,便利雙邊貿易和投資。
[2]
2012年3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與蒙古銀行在北京簽署了中蒙雙邊本幣互換補充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50億元人民幣/1萬億圖格里特擴大至100億元人民幣/2萬億圖格里特。雙方認為雙邊本幣互換補充協議的簽署將有利於維護區域金融穩定,便利雙邊貿易和投資。
[4]
2013年3月26日,巴西與中國簽署了一項300億美元的貨幣互換協議,預計這一安排將為兩國之間不斷增長的貿易提供保障。
[7]
2013年6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宣佈,其與英格蘭銀行簽署了規模為2,000億元人民幣/200億英鎊的中英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期限為3年。英國也由此成為首個與中國簽訂貨幣互換協議的G7國家央行。
2013年10月9日,中國央行與歐洲央行簽署了規模為3500億元人民幣/450億歐元的中歐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為雙邊經貿往來提供支持,並維護金融穩定。
[8]
2014年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阿根廷中央銀行續簽了規模為700億元人民幣/900億阿根廷比索的中阿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9]
2014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瑞士國家銀行簽署了規模為1500億元人民幣/210億瑞士法郎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此舉旨在為雙邊經貿往來提供流動性支持,並維護金融市場穩定。互換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10]
2014年10月13日,央行網站公告稱,中國人民銀行與俄羅斯聯邦中央銀行簽署了規模為1500億元人民幣/8150億盧布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公告稱,此舉旨在便利雙邊貿易及直接投資,促進兩國經濟發展。互換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11]
2014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公佈,已續簽一份為期三年的貨幣互換協議。協議規模為4000億元人民幣,與先前的協議相同,相當於5050億港元。內地與香港於2008年簽署規模高達4000億元人民幣的貨幣互換協議,2011年首次續簽,再次續簽協議。
[14]
- 參考資料
-
- 1. 韓國央行首次動用與中國貨幣互換安排 .全景網.2013-01-28[引用日期2013-01-28]
- 2. 中國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並擴大互換規模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二司業務動態.2012-02-08[引用日期2012-11-23]
- 3. 中土兩國央行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業務動態.2012-02-21[引用日期2012-11-23]
- 4. 中蒙兩國央行簽署雙邊本幣互換補充協議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業務動態.2012-03-21[引用日期2012-11-23]
- 5. 中澳兩國央行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業務動態.2012-03-22[引用日期2012-11-23]
- 6. 中烏兩國央行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業務動態.2012-06-26[引用日期2012-11-23]
- 7. 人民銀行與巴西中央銀行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中國政府網
- 8. 中歐貨幣互換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經濟參考.2013-10-14[引用日期2014-12-26]
- 9. 2014年跨境人民幣業務大事記——截至10月22日 .中國人民銀行.2014-10-02[引用日期2014-12-26]
- 10. 中瑞兩國央行簽署1500億人民幣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中國新聞網.2014-07-21[引用日期2014-12-26]
- 11. 中俄兩國央行簽署1500億元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新華網.2014-10-14[引用日期2014-12-26]
- 12. 中國卡塔爾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人民網.2014-11-04[引用日期2014-12-26]
- 13. 中加兩國央行簽署2000億元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人民網.2014-11-09[引用日期2014-12-26]
- 14. 央行與香港金管局續簽貨幣互換協議 .人民網.2014-11-28[引用日期2014-12-26]
- 15. 人民幣清算“落子”泰國 雙方續簽本幣互換協議 .光明網.2014-12-23[引用日期2014-12-26]
- 16. 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管局續簽貨幣互換協議並擴大規模 .新華網.2020-11-25[引用日期2020-11-30]
- 17. 中英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再次展期 .新華社客户端[引用日期2021-12-29]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