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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井區教育局

鎖定
根據《中共自貢市貢井區委、自貢市貢井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貢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貢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貢委發〔2010〕54號)文件精神,設立貢井區教育局,為自貢市貢井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貢井區教育局
主管單位
貢井區政府

貢井區教育局單位情況

內設機構:辦公室,計劃基建財務股,幹部人事股,教育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政教體衞藝術股(安全辦)
地址:自貢市貢井區貢雷路19號
負責人:張長登局黨委書記、局長

貢井區教育局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體制改革政策,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和發展速度的建議。
(三)負責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有關教育經費收費標準的建議,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牽頭落實各項教育惠民政策、中小學標準化建設及教育系統招商引資工作,管理全區教育系統服務業,指導全區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
(四)負責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廣播電視及網絡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負責全區中小學校佈局結構調整工作,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區級學校和教育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區各類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特教學校、幼兒園)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核准普通中小學、特教學校、幼兒園的教學和專題教育用書、學具、電子音像製品;指導全區中小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示範學校、學科建設。
(五)負責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參與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
(六)負責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領導幹部。
(七)指導區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
(八)負責全區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指導成人自學考試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制定全區中小學、中職學校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育、教學、教研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開展工作,牽頭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
(十一)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區學校後勤產業工作;制定全區學校後勤產業計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學校管理其後勤產業工作。
(十四)承擔由市、區政府公佈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