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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連帶責任

鎖定
負連帶責任是合夥人對於負債後必須共同承擔償債義務的責任。股份公司創辦人在公司創立中和無限公司、兩合公司中的無限責任股東以及獨資和合夥經營者,在企業經營中如有負債,必須共同承擔償債義務的責任。 [1] 
中文名
負連帶責任
定    義
合夥人對於負債後必須共同承擔償債義務的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債務人要求償還全部債務。某個或某些債務人必須償還全部債務。某個或某些債務人償還了全部債務後,在其內部可能成為新的債權人,其他成員變成他的債務人。但他無權要求另外一個債務人償還全部債務,只能向各債務人要求清償按份額應該承擔的債務。 [1] 
參考資料
  •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