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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操

鎖定
貞操(Chastity)是指堅貞不移的節操,傳統性文化中的貞操是指女性不失身,或在婚姻上“從一而終”的操守 [1] 
指忠於信仰和原則的品德。
指女子不失身等道德觀念。 [14] 
中文名
貞操
外文名
Chastity
拼    音
zhēn cāo
學    科
倫理學

貞操形成與發展

在人類誕生之日起,出現了生產。根據唯物主義觀點,直接生活的生產與再生產是歷史的決定性因素,而生產本身又有兩種。“一方面是生活資料的生產;另一方面是人類自身的生產,即種的繁衍。”而貞操觀念正是由於後者的直接生產才有了產生的可能。 [2]  在遠古的矇昧時期,人們生活於以血族關係為基礎的“羣”中,他們的性交關係採取了羣婚(雜交)的形式。他們不懂性行為的意義,不懂性行為與懷孕生育的關係,不懂男性在生育中起到怎樣的作用,結羣而居,每個女子屬於每個男子,每個男子也屬於每個女子,這其中也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隨着生產力的發展,人類開始產生一定了勞動分工,精力旺盛的年輕人外出採集、打獵,老人則留在住地製造工具,這使得年齡相仿的男女經常有接觸的機會。同時,人們在長期的生產活動中,逐步發現了人口生產的某些規律,意識到父母輩和子女輩發生性關係之後所生的後一代有明顯的生理缺陷和精神缺陷,影響了整個原始羣的繁榮,因此開始產生某些規範,逐漸排除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性關係,禁止同胞兄弟姐妹間的通婚等,從而使男女兩性的結合有所限制。在這之後,原始集團就轉化成了氏族。氏族在禁止自己成員間發生性關係的同時,要求自己的男人集團與另一集體的女人集團發生性關係,同時也要求自己的女人集團成員與另一集體的男人集團發生性關係。因為婦女直接生育和餵養小孩,小孩出生後就成為與女人集團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兒童集團的成員,他們長大以後,女性轉入女人集團,男性則轉入男人集團。
母系氏族社會早期實行羣婚,但在這之中就出現了某種或長或短的成對配偶,但這種成對的配偶是個別存在的,極其不穩定。隨着生產工具的改革和社會生產的發展,人們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斷提高。狩獵方面,逐漸改變了原始社會初期那種收穫極不穩定,根本不能滿足人們需要的狀況,獵物不僅能夠滿足生活需要,而且還有剩餘。在這種情況下,成對配偶關係的人們就開始交換食物,或交換其他勞動產品,這標誌着有交換關係的組成配偶的男女關係已經不再僅僅是性關係,也不再是純粹的個人關係了。只要男女雙方進行了這種交換,他們也就在性關係交往的領域內有了相互的權利和義務。於是產生了婚姻,雖然還很脆弱,不夠穩定,但這標誌着人類在婚姻中出現了較為穩定的配偶關係,婚姻結合的牢固性趨向於加強,而且所生育子女不僅知其母,也可能知其父;夫妻之間不僅有性關係,也開始相互承擔義務,包括對子女的養育義務。
人類有此進步主要歸功於婦女。首先,婦女對不斷擴大禁止血緣近親通婚的範圍做出了貢獻,她們以自己的生育實踐以及與子女長期相處的生活經驗,逐步認識到減少性交對象及固定性交對象有利於人類自身的發展,這種對性交對象的限制逐步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使得一男一女的成對配偶制也獲得了發展。其次,隨着生產力的提高,經濟的發展,人口密度的增大,氏族間的交往頻繁,羣婚已經失去了原始的性質。既要承擔氏族生產和生活任務,哺養孩子,又要經常與許多男性發生性關係,婦女認為這是一個沉重的身體負擔,也對這種羣婚形式感到屈辱和不堪。因此婦女要求保持貞操、暫時或長久地只同一個男子結婚,從而促使了婚姻的形成與發展。在這個過程中,人類的性羞恥心得到了強化,貞操觀念也由此萌芽,標誌着人類文明逐漸取代野蠻和愚昧,預示着人類新的婚姻家庭制度的誕生,為一夫一妻制的出現奠定了倫理基礎。
原始社會末期,社會分工加劇了家庭內的分工,由於女性的生物屬性較強,社會屬性較弱,男子在生產勞動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位置,婦女逐漸被排斥在社會勞動之外。社會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變更,引起了兩性關係的變化,於是父權制代替了母權制,一夫一妻制應運而生。男女雙方根據各自的特質各司其職,女性主要負責繁育後代、照顧家人、貢獻家庭,並進行輔助性的生產勞動;男人則主要從事社會生產活動,為家庭提供必要的經濟來源,並協助妻子撫育孩子。由於男性要把財產傳給自己真正的後代,所以需要限制妻子的性自由,要求妻子絕對保持貞潔,以便生育出丈夫的嫡親子女,而且還要求妻子在心理上也要貞節,忠於自己的丈夫。一夫一妻家庭的確立,使得男子對自己的後代負責,提高了後代的成活率和質量,為人類的繁衍做出了重大貢獻。而貞操作為夫妻之間的一種契約,在其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總的來説,貞操觀念雖然表現為對性行為的限制,但它是婦女自覺採取的一種對性交對象的自主選擇。產生這種自主選擇的社會歷史條件有兩個,一是原始農業開始形成和發展,使女性成為生產和生活中的主要角色。社會地位的提高和人類智能的發展啓發了女性的個體意識,女性意識的個性化由此萌發,表現為一種原始的貞操觀念——不甘委身於任何一個異性。二是女性的體力弱於男性這一生理特點,這也是是貞操觀念產生的生理基礎。這種生理特點使女性在羣婚習俗中感到屈辱、難堪和無奈,因為這種習俗使性交因人口密度增大而愈益在違背婦女意願下頻繁地進行,因此擺脱屈辱,解救自己,成為了婦女的迫切要求。而父權制、私有財產和父系繼承權的出現,使得貞操觀念所要求的從一而終變成了禁錮婦女性意識,剝奪婦女性權利的性道德指令,一夫一妻成為片面對婦女而言的制度,貞操也異化成了束縛婦女個性之物。 [3] 

貞操國內外背景

貞操國內

在春秋戰國時期,在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對貞節的認識和重視是從“男女有別,夫婦有別”開始的,它適應了家族戰勝氏族,父權戰勝母權社會變化的要求,結束了人類“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歷史。據《禮記·昏義》説:“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禮記·效特牲》説:“男女有別然後父子親,父子親然後義生,義生然後禮作,禮作然後萬物安”。有了這種以男性血統確定親緣關係的思想便產生了妻子恪守貞操以確保“生育無疑的出自一定父親的子女”的要求,對婦女的行為有了種種限制和規定。《禮記·內則》説:“男女不雜坐”,“貞女不更二夫”等,社會上也湧現出了華孟姬、宋伯姬等一些以身殉禮的節烈婦女。這種對女子恪守貞操的要求在地域上,尤以齊魯為中心的中原地區較為強烈。
在先秦早期的文獻中有關於“貞女”的記載,《周易》中雖有褒揚貞操的言辭,但對寡婦改嫁卻沒有嚴格的限制,相反還受到社會和國家的重視,少女婚前還享受一定程度的性自由。從《史記》中可以發現秦曾與羌戎有過兩次通婚,燕人有戎人血統,這種獨特的歷史和與西部少數民族既共存又鬥爭不已的地理人文環境決定了秦必不可免地受到這部分少數民族文化和風俗習慣的薰陶,加之秦人本身濃厚的原始氏族習俗,所以在少數民族中普遍存在“父沒則妻其後母”“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之”的現象。在秦人中也普遍存在着男女不分,男女濫交,婚姻關係紊亂的現象,“父子同穹廬而卧”,兒媳“抱哺其子與公並據”,大傷風化的現象和行為比比皆是,並且根深蒂固,風氣極盛,以至於在商鞅變法整頓風化七十餘年後,仍有“義渠王與宣太后亂,有二子”等事件發生。秦穆公的女兒辰嬴曾先後事晉惠公、晉文公,於是,當晉大夫議立嗣子時,便以“為二君嬖,淫也”為由,不立其子。 [4] 
漢代對女子貞節大力表彰,為她們樹碑立傳。漢武帝還發明瞭用“守宮”蟲來防止女淫的辦法,即將一種名叫蜓(發音yan,俗稱壁虎)的蟲子用硃砂餵養,然後將變紅的蜒搗碎點在妃子身上,倘若紅點消逝,便證明某宮妃有淫亂行為。為了不成為“淫蕩女人”,歷代宮女不得不為帝王守着活寡。唐代拋出《女論語》一書,對婦女行為提出了系統的規範。宋代理學家更鼓吹“存天理、滅人性”,在《近思錄》中提出“餓死事極小,失貞事極大”的謬論。明、清以後,不僅頌揚寡婦守節,而且實行反對婦女改嫁的政策,對守寡婦女進行旌表。按照清朝政府的旌表規定,虛歲30是一個分界限,在此以後居孀者,便不在旌表之列,在此期間還不斷出現以身殉夫的殘酷事例。 [1]  “貞”本來涵蓋了正直、合理、不屈、始終如一等道德特徵,作為道德概念,貞泛指堅貞不屈、守志不移的氣節操守。在這個意義上,貞沒有性別屬性,男性也可以被冠以“貞節”的名號。但隨着貞操觀念的逐步增強,“貞節”二字似乎越來越多地被專用於女性,特別是自宋元之後,貞節二字似乎很少再被用於形容男性。當貞節被用於女性時,從一開始就被限定為“從一而終”,基本專指保持身體的貞潔,成為專屬於性倫理的道德規範。 [5] 
新文化運動時期,在“倫理的覺悟為吾人最後覺悟之最後覺悟”的思想背景下,作為性倫理的貞操自然成為批判的對象,“破壞貞操!破壞舊倫理!”和“貞操革命”的呼聲因之而起。 [5]  五四運動和民主革命以來,封建文化和傳統性觀念受到衝擊,男女爭取戀愛、婚姻的自由,得到尊重並逐步見諸實現。解放後,國家制定了《婚姻法》,廢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納妾,禁止童養媳,禁止干涉寡婦婚姻自由,禁止借婚姻關係索取財物等。 [1] 

貞操國外

Chaste和chastity這兩個詞來源於拉丁語中的形容詞castus。這個詞在13世紀中葉進入英語。貞潔的意思是“有道德的”、“純潔的性交”,從14世紀早期開始作為名詞,意思是“處女”。 [6]  托馬斯·阿奎那把 castus拉丁動詞castigo(懲罰、譴責、糾正)聯繫在一起。 [7] 
在18世紀的英國,對女性特別是社會精英女性來説,榮譽主要等同於貞潔,純潔女性的完美理想在18世紀精英女性的印象中根深蒂固。在18世紀的一些小説、書籍和期刊中,女性的榮譽通常被描繪成一個貞潔守衞者的詩意形象,作為她榮譽的象徵。事實上,18世紀的榮譽是高度性別區分的,正如約瑟夫·艾迪生在The Spectator中幽默地定義了男女榮譽之間的差別。勇氣被作為男性榮譽的核心,而貞操則被強烈地提倡為女性榮譽的主要成分。事實上,根據教育書籍、小説或其他18世紀的印刷材料,如果一個精英女性不貞潔,她就不可能是值得尊敬的。這種認為貞操對十八世紀婦女榮譽的必要性的觀點,也被現代學者普遍接受。安東尼·弗萊徹曾説過:“一個女人的性聲譽就是她的全部聲譽”,因此他認為貞操是女性榮譽的主要衡量標準,因此也是家長式社會秩序的重要特徵。不過,學者們最近也對這種對女性榮譽的簡單化解釋提出了反對意見。沃克認為,儘管女性榮譽習慣上是通過性美德的語言來表達的,但實際上,它是一個多方面的概念,建立在各種女性美德之上,例如良好的家庭主婦。 [8] 
菲律賓女性對未婚女性的性行為表示反對,但對未婚男性的性行為反對較少,對男性貞操的重視程度也較低。這些證據表明女性自己可能支持限制女性性行為的文化信仰體系。女性貞潔主要是作為一種禮物(女性給予男性的一種有形資源),或者是作為異性婚姻中男性從女性那裏獲得的一種獎賞。人們給表現出性興趣的女孩貼上負面標籤,但允許甚至鼓勵男孩對性行為產生興趣,懲罰已婚女性婚外性行為,但允許甚至鼓勵男性這樣做。相比之下,男性貞潔在很大程度上被視為一種恥辱,儘管羅馬天主教在菲律賓文化中占主導地位,但失去童貞並不被認為是一個規範的發展過程。 [9] 
在古代波斯,女性七歲以後就不能見任何男性,出嫁以後只能居留在丈夫的“後房”裏,不能被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看見。妻子必須出門時,要用衣物把全身上下都遮蓋起來,臉上還要罩上四層面紗,如果是貴婦,還要坐在密不透風的車裏。丈夫對妻子的禁錮越是嚴密,就越受到人們的敬重,因為這是他關心妻子的貞潔、幫助妻子守貞的高尚表現。
在古希臘的城邦時代,婦女仍然嚴守貞操,絕對忠於丈夫是妻子的天職。她們被約束在內室,不能和異性交往,也不能參與接待丈夫的賓客,否則就會被視為娼妓。古希臘的思想家還提出訓誡:不論是處女還是已嫁之婦,即使在閨房裏也要處處小心,如果被男子從窗外偷看了一眼,她就應當感到無限羞恥,馬上退避,一心反省,並用淨水洗臉一遍。
在古代印度,男醫生給女病人看病也受到嚴格的限制。女子必須戴面罩,而醫生不準直接接觸婦女,尤其是進入皇宮為女病人看病,要把醫生的頭全部蒙起來,而宮中的后妃也決不準看男醫生。治病時,醫生必須站在掛幕之外,診斷病情要通過連在幕外的聽診器,並由一個侍女把聽診器的一端安放在後妃的心胸等部位,這有點像中醫的牽線診脈。

貞操相關研究

1.貞操帶
在19世紀以前,貞操帶是在不傷害皮肉的情況下封鎖性器官的一種工具,通常由一條金屬腰帶和一條縱向的、穿過胯下而蓋住陰部的金屬帶相連接而成。在兩條金屬帶的連接處上鎖。一旦鎖上,縱向金屬帶朝胯下彎曲,無法移動,便制止了性行為的發生。19世紀出現的男性貞操帶,其原理與女性的基本相同,有一條金屬腰帶,縱向的金屬帶內側,固定一個開口朝下的管子,以便把陰莖束縛在裏面,使之無法被觸摸和勃起。男性穿上這樣的貞操帶,只能坐着或蹲着小便。還有一種貞操裝置,用一個開口朝下的圓柱形金屬籠子罩住陰莖,然後前後分別用兩條鏈子連接到腰帶上固定住。
後來以佛羅倫薩貞操帶為樣本的精緻的不鏽鋼貞操帶成了貞操帶的主流款式。貞操帶的腰帶和縱向的護盾,多數採用整體不鏽鋼材料,內襯和邊緣使用對人體無害的氯酊軟橡膠。腰帶和護盾連接處的鎖,各公司都是獨特的,現在通常是扁平圓形,為的是儘可能不在衣服外面顯露出來;鎖的內部結構極為精密,需要用特型鑰匙才能打開。女性正前面的護盾開口,邊緣圓滑,陰唇嵌在裏面不會受到傷害。不鏽鋼的貞操帶通常可以長時期穿,在鎖閉的情況下排泄、洗澡、游泳等。男性的陰莖被正前面的護盾牢牢地壓住,陰莖一旦放到裏面,是難以逃脱的。整體式的貞操帶中穿過胯下的金屬帶的曲線與身體曲線幾乎完全一致,蓋住肛門的部位開口較大,以利於衞生。男性貞操帶仍然有陰莖籠罩式的,但是籠子的設計更為適當,通常是用不鏽鋼製作的。2000年,美國一家公司發明了不用腰帶的男性貞操裝置,是一組玻璃纖維鋼製品,以一個環同時卡住陰莖和陰袁的根部為基礎,再與罩住陰莖的玻璃纖維鋼籠子連接,用鎖固定住。
後來出現的各種貞操帶講究美學的外形,有的貞操帶幾乎就是一條完全金屬的十分貼身的內褲。因此,購買前要求提供的穿者身體的測量數據一定要準確,只適合於具體的穿者。以高級不鏽鋼為原材料的貞操帶,閃閃發亮,也有鍍以顏色的。另外,還有各種皮質的和其他織物與部分金屬結合的貞操帶。這類貞操帶一般只適於短時間穿,沒有排泄開口。皮質貞操帶還成為流行服飾的一部分,一些年輕女性將皮貞操帶直接穿在褲子外面並鎖上,出入公共場所,樣式繁多。 [10] 
2.貞操權
貞操權是現代權利觀對個人價值進一步認識與尊重的體現,是一項新興的人格權。雖然貞操觀念自古有之,但是立足於現代權利本位觀,古代貞操只是附加於女性的一種男權世界的不合理觀念,雖然貞操權是否是一項獨立的人格權民法學界有爭議,我國先行法律及司法解釋也未予以確認,但審判實踐已開貞操權保護之先河。貞操權是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自然人享有的保持性純潔, 依自己的意志支配性行為並獲得身心愉悦的權利,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1)貞操權是以性為特定內容的權利
性是人精神上的觀念,沒有實體的表現形式。不像身體、健康、名譽、自由等具有視覺上的感官。貞操權以性為特定內容決定了其與身體權、健康權、名譽權、自由權等人格權的區別,因為性不能等同於身體、健康、名譽、自由等概念,而後者又不能完全涵蓋或取代前者所產生的全部利益。
(2)貞操權是以貞操為客體的權利
貞操權雖以性為特定內容,但並非所有與性有關的內容都構成貞操權的內容,如以故意傷害為目的的對他人性器官的傷害就不能構成貞操權侵權。
(3)貞操權是受適當限制的權利
權利即自由,但自由也是有限制的。現代貞操觀突破傳統性禁錮的束縛,表現出自由狀態,即自然人可憑自主意志來支配自己的性行為。但貞操權所體現的自由必須受到法律、公序良俗等的限制。 [11] 
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中,尚未把貞操權直接規定為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對貞操權的保護,基本上是採取分散立法、間接保護的方式,但也形成了一個多層面的保護體系。第一,在我國憲法中沒有明確使用貞操權的概念,但已經隱含了對貞操權保護的意思。《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這裏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當然也包括保護公民的貞操權。第二,刑法主要通過制裁犯罪的方法對侵害貞操權的行為進行處罰,以保護自然人的貞操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對強姦罪、姦淫幼女罪的規定。第237條對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狠褻兒童罪的規定。其他有關的法律還包括《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7條規定:“禁止賣淫、嫖娼。禁止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或者僱用、容留婦女與他人進行猥褻活動。”第39條則規定:“婦女的名譽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宣揚隱私等方式侵害婦女的名譽和人格。”顯然,根據後者,侵害婦女貞操權應屬於這裏的禁止用侮辱等方式侵害婦女的名譽和人格之列。
我國在司法實踐中已經出現了貞操權侵權糾紛案。我國關於貞操權的典型案例是刊登在2001年第9期《人民公安》上的所謂的“中國第一例貞操受損案”。我國還存在對貞操權受害人進行了民事救濟的案例,可以看出,我國司法上有保護貞操權的需要並且已經由法院提出了判決。 [12] 
3.女性割禮
女性的割禮是一種儀式,於四歲至八歲間進行,指割除一部分性器官以免除其性快感,並且確保女孩在結婚前仍是處女,即使結婚後也會對丈夫忠貞。施行“割禮”的目的是封閉女子的陰户,使男子不能“進入”,從而維護女子的貞操。還有一種“割禮”是切斷女性性器陰核、陰唇(主要是小陰唇)的一部分,認為這樣能使她們的性敏感變得遲鈍一些。這些地方的女子大致在八至十二三歲時被施以“割禮”。在東非的15個種族之中,大約就有9個種族有“割禮”的習俗。這種習俗起始於什麼時代不可考,至今依然存在。一般估計,全球大約有一億三千萬名婦女接受割禮,而且每年還以二百萬人次成長。在埃塞俄比亞、厄立特里亞以及岡比亞等地,幾乎所有女性都必須接受這項痛苦萬分的手術,在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與菲律賓,接受割禮的人數也很多。割禮的目的之一,是提供給男人可靠的“驗貞”方法。他可以通過檢查新娘的外陰情形來判斷她是否處女。性交時女人傷口被撕裂,然後癒合,然後再撕裂,就這樣週而復始、苦不堪言。當丈夫外出放牧或務工時,這種割禮功能亦可用於他回家時來檢驗妻子是否忠實。原始宗教的禁慾戒律認為“女子兩腿之間有骯髒的、致使男人墮落的東西”,認為“女子不應該對性有興趣,這是恪守貞操的根本”。

貞操常見問題

1.貞操是什麼?
從廣義上説,貞操是指堅貞不移的節操,是一個人的品質和品行。從狹義上説,貞操是指女性不失身,或在婚姻上“從一而終”的操守。在傳統社會,貞操為女子獨有,但非權利,乃是封建神權、政權、族權、夫權施加給女子的義務,即女子有為家族、夫君守貞的義務。傳統貞操觀固有此很強的糟粕性,但它深植於家庭倫理道德之中切以羞恥心為心理根基,其道德上的要求卻是保持性純潔,這種道德要求符合現代意義的公序良俗理念對社會中的性關係進行調整,其所包含的道德性、名譽性等精神性特徵對現代社會的精神文明和法治建設不無裨益。在現代性文化中,貞操是指在男女平等的社會主義制度下,在一夫一妻制的基礎上,提倡夫妻間的相互忠貞,即夫婦雙方共守貞操,潔身自愛。
2.貞操權是什麼?
貞操權是指自然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自主決定自己的性行為或者其他邊緣性涉性行為,對自己的貞操利益進行獨立支配的一種人格權。貞操權的主體為一切生存的自然人,貞操權的客體為貞操利益。貞操權是一種具體的、獨立的權利,而且是自然人的一種不可侵犯的權利,屬於人身權的範疇。貞操權是以性為特定內容的權利,是以貞操為客體的權利,是受適當限制的權利。雖然民法總則未對“貞操權”加以明確,作為自然人生而有之的一項自然權利,“貞操權”與人身緊密聯繫,關係着自然人的名譽、人格尊嚴,甚至可能與未來的婚姻、工作、家庭都緊密相關,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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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Summa Theologiae, II-II, Q.151. Aquinasrefers to Book 3, Chapter 12 of the Nicomachean Ethics
  • 8.    YLIVUORI SOILE. RETHINKING FEMALE CHASTITYAND GENTLEWOMEN'S HONOUR IN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J]. The HistoricalJournal,2016,59(1)
  • 9.    Manalastas Eric Julian,David Clarissa C..Valuation of Women’s Virginity in the Philippines[J].Asian Women,201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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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貞操  .百度詞典[引用日期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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