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貂斑華

鎖定
貂斑華(1913—1941),原名吳梅香,又名吳佩珍(她十分崇拜夏佩珍)。1934年初冬的一天,中國聯華影業公司導演蔡楚生從參觀拍片的人羣中,發現一位少女的面容酷似“電影皇后”胡蝶,於是就讓她在《新女性》中演了個小角色。這個當時叫吳明香的少女為了瞞着父母演電影,請編劇孫師毅給她起個藝名。孫師毅望着她身上穿的貂皮外套斑紋別緻,十分好看,就靈機一動:“花斑貂,倒過來是貂斑花,花與華通解,你就叫貂斑華吧!”
本    名
貂斑華
民    族
漢族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13年
逝世日期
1941年8月15日 [1] 
代表作品
《新女性》
《秋扇明燈》
職    業
演員
別    名
吳梅香

貂斑華名字來由

貂斑華 貂斑華
新女性》上映獲得成功。影評界盛讚阮玲玉演技高超,同時對貂斑華也特別關注,稱她為“胡蝶第二”。聯華公司投其所好,就聘貂斑華為基本演員,讓她在《秋扇明燈》、《天倫》、《寒江落雁》等影片中扮演角色,以增加票房。貂斑華從影不到一年,參演影片只有4部,又非主演,演技稚嫩,但影評界和媒體着力捧場,使得貂斑華儼然成為上海灘的走紅影星。其奧妙何在?
貂斑華熱衷於交際,追求虛榮!她出名後未在演技上下功夫,卻常常出入飯店、舞廳;周旋於編輯、記者之間。於是,吹捧文章和劇照、生活照頻繁刊出,僅《青春電影》雜誌一次就攝各種姿態照片百餘種,由貂斑華簽名,贈送讀者。因而她又有了“照片明星”的雅號。她的情人K君在贈送給她的一把絹扇上題詞,勸告她:“我恨您太多情,常忘卻了藝術的修養,依戀短短的青春。瞧吧!昨夜盛開的玫瑰,今天怎樣了,狂蜂不再來採蜜,浪蝶還會來翱翔?醒吧!該相信只有藝術的生命最久長。”
然而,忠言逆耳,她仍然我行我素,不思進取,而且常津津樂道自己的浪漫史。她手中共有兩把絹扇,一把是K君所贈,另一把是她初戀的情人杭州攝影家徐雁所贈。徐在扇面上題古詩一句:“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貂斑華並不重視其詩意,只把它們當作她的多情物證加以炫耀。

貂斑華桃色新聞

1935年10月,著名攝影家陳嘉震狀告貂斑華,成為轟動一時的“桃色新聞”。在此之前,報刊上曾傳陳嘉震與貂斑華經過熱戀決定訂婚。不料,風雲突變,貂斑華否認訂婚事,還在《時代日報》上發表文章,罵陳某是影界寄生蟲,縮頭龜。於是鬧到陳、貂對簿公堂。
原告陳嘉震訴稱:本年7月,他因追求袁美雲失敗,心情痛苦,這時被告貂斑華主動上門向他表白愛慕之意,於是兩人開始戀愛。到8月7日晚,她又主動表示願與陳君正式訂婚,遂即起草訂婚啓事,準備登報。不料,次日上午,被告又要求暫緩訂婚,似有難言之隱。當時陳君有些惱火,於是從報館抽回訂婚啓事校樣,由此造成彼此感情冷落。誰知被告反目成仇,顛倒是非,近日公開發表文章侮辱原告人格,請示法庭主持公道。
陳嘉震當場出示了貂斑華親筆寫的訂婚契約,作為證據。
最後法庭宣判:“吳明香(即貂斑華)公然侮辱人,處罪金50元,如易(換成)服勞役以2元折算一日,緩刑二年。”於是一場鬧劇收場。
貂斑華打輸了官司,仍然笑容滿面。因為她知道這場“豆腐官司”將會通過新聞傳媒搞得家喻户曉,更加提高她的知名度。
1937年,貂斑華轉入新華影業公司,在《瀟湘夜雨》和《貂蟬》兩部影片中扮演重要角色。然後與一位姓林的闊佬結婚,同赴香港。一年後又與林某分手,回到上海進入藝華影業公司,在影片《王寶釧》、《觀世音》中扮演角色。1940年在嶽楓導演的《水滸傳》之一《閻惜姣》中第一次擔任主角閻惜姣,受到影評界稱讚和觀眾歡迎,認為“舉凡閻惜姣具備的條件(風騷、潑辣、狠毒),貂斑華完全做到了”。

貂斑華職業生涯

藝術創作上的成功鼓舞了貂斑華,她決定從此穩下心來,努力鑽研表演藝術,做一個名副其實的紅影星。然而,為時已晚。她的肺病發作,卧牀不起,於1941年8月15日病逝。臨終前,她讓人把K君贈送的絹扇展開,望着上面的題字,一行熱淚奪眶而出,滴到了扇面上……
附:貂斑華電影作品
1934 新女性
1935 天倫 寒江落雁 秋扇明燈
1937 瀟湘夜雨
1938 貂蟬
1939 王寶釧
1940 閻惜姣 觀世音
1941年的娛樂報紙上關於貂斑華去世的報道

貂斑華逝世消息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經某醫師那裏得悉數年前曾活躍影壇的貂斑華小姐,業已數日前逝世。關於這個噩耗我們無法證實,據某醫師謂,在其服務的某療養院中,日前有一名“華太太”者在該院病逝,有幾個看護小姐説是“華太太”者,既是電影明星貂斑華,某醫師當即去看,果然是影星貂斑華。
本報記者因為貂斑華小姐離開電影界的最後一家公司是藝華公司,所以特地到藝華去探問,對藝華方面,因為貂斑華離開藝華已有一年有餘,年來並無往來,所以對於她的近況毫無所知,記者要向藝華劇務組覓取貂斑華的地址,已不可得,僅依稀記得她住在康腦脱路附近。
記者在康腦託路綠楊村,附近探訪,在訪得她在康腦脱路七四九號順大炒貨店樓上。但據該號主人稱,貂斑華已搬去,接説搬在戈登路,後又遷在辣斐德路,在將離開順大時,已經不能行走,病勢很重,這還是一年前的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