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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沙糖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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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沙糖桔,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中文名
象州沙糖桔
產地名稱
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
品質特點
外在感官品質:果實大小均勻、適中。果實扁圓,果頂平而微凹,果皮光滑有光澤、桔紅色,油胞明顯,皮薄易剝離,無核或極少核。果肉脆嫩、極化渣、汁多、味清甜,有香氣
登記年份
2020年

象州沙糖桔產品介紹

象州沙糖桔果實大小均勻、適中。果實扁圓,果頂平而微凹,果皮光滑有光澤、桔紅色,油胞明顯,皮薄易剝離,無核或極少核。果肉脆嫩、極化渣、汁多、味清甜,有香氣。

象州沙糖桔自然生態環境

2.1土壤 象州沙糖桔種植區域土壤主要為弱酸性沙質紅壤,PH值5.5~6.5;種植區植被覆蓋良好,有機質含量高;土層深厚肥沃,土壤團粒結構和通透性能好,利於沙糖桔豐產栽培。 2.2氣候 象州沙糖桔種植區域位於廣西中部的大瑤山西麓,秋冬季海洋性暖濕氣流受到大瑤山阻隔,使該區域擁有較多的晴好天氣,光照充足,年均日照時數1700h,利於象州沙糖桔較好的着色。同時該區域晝夜温差較大,全年日間平均氣温為26.1℃,夜間平均氣温為16.7攝氏度,特別在秋冬季的沙糖桔果實膨大、成熟期間晝夜温差更為明顯,有利於象州沙糖桔有機物的積累及糖分的轉化。

象州沙糖桔地域範圍

象州沙糖桔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範圍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象州縣所轄的運江鎮、水晶鄉、大樂鎮、羅秀鎮、中平鎮、百丈鄉、寺村鎮、象州鎮、妙皇鄉、石龍鎮、馬坪鎮等11個鄉(鎮)共122個行政村(社區)。保護範圍地理座標為東經109°25′~110°06′,北緯23°44′~24°18′。象州沙糖桔保護面積為21000公頃,保護產量為450000噸。

象州沙糖桔品質特性特徵

4.1外在感官特徵 象州沙糖桔果實大小均勻、適中。果實扁圓,果頂平而微凹,果皮光滑有光澤、桔紅色,油胞明顯,皮薄易剝離,無核或極少核。果肉脆嫩、極化渣、汁多、味清甜,有香氣。 4.2內在品質指標 象州沙糖桔可溶性固形物≥12.5%,可滴定酸≤0.3g/100ml,可 食率≥68%。 4.3安全要求 象州沙糖桔安全指標必須符合GB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等國家標準的要求。

象州沙糖桔特定生產方式

3.1產地選擇 象州沙糖桔宜選擇土壤結構良好、土層深厚、肥沃的壤土地塊。 如選擇山地、丘陵或坡地建園,坡度宜在25°以下,並宜修築水平 梯地;平地、水田果園要求地下水位1m以下,排灌方便。 3.2品種範圍 選用適應當地條件、生長快、抗風力強的沙糖桔品種。 3.3生產過程管理 3.3.1種苗要求 種苗應是農業部門註冊的品種純正、無病健康的沙糖桔苗木,苗高0.5m以上,3條~4條主分枝,有二級以上分枝,莖粗0.8cm,根系發達,無明顯機械損傷,無檢疫性病蟲害。其他要求應符合GB 9659《柑橘嫁接苗分級及檢驗》。 3.3.2無病苗木培育 母本樹選擇:母本樹選擇生長健壯、無病害症狀與具有象州沙糖桔固有的豐產、優質園藝性狀相結合的植株為母本樹。 脱毒苗木培育:主要採用濕熱空氣和抗生素處理技術,苗木經50℃濕熱空氣處理50min再進行定植,或採用鹽酸四環素、土黴素、青黴素等抗生素進行滅菌。 建立“一園二圃”:“一園”是母本園,園址應距離其他果園至少5km,水土條件優良,每3年左右進行無病毒鑑定。“二圃”是採穗圃和大田無病毒苗圃,苗圃均應距離其他果園至少2km,同時周圍不得有芸香科等柑桔木蝨寄主植物,採穗圃宜採用網室進行封閉保護。 3.3.3合理密植 平地、水田株行距為3m×2m,每666.7 m²植110株;山地株行距為3m×2.5m或4m×2.5m,每666.7 m²植66~89株。也可適當密植,但平地、水田種植每畝不宜超過130株,山地種植每畝不宜超過110株。 3.3.4 科學施肥 幼齡樹,在梢前10d~15d施促梢肥,以速效氮肥為主;壯梢肥在新梢自剪時施,以複合肥為主。第一年新植樹在植後一個月出現萌芽時即施促芽肥,宜每50kg水加150g尿素淋10株;自剪時每50kg水加200g複合肥淋10株;以後每次梢的施肥濃度加大,但以每株施肥量一次不超50g為宜。第二年促梢肥株施尿素50g~100g,壯梢肥株施複合肥50g~150g。第三年促梢肥株施尿素100g~150g,壯梢肥 株施複合肥150g~250g,同時配合施用腐熟有機肥。第一、二年施 肥以水肥淋施或雨後撒施樹盤四周為主,第三年開始則在樹冠滴水線開10cm~20cm深的環溝,施肥回土。每次壯梢期可根外噴施1~2次葉面肥。 結果樹,在春梢萌發前施促花促梢肥,以速效氮肥為主。根據花量和樹勢,在謝花後施謝花肥,以複合肥為主,配合葉面噴施。在7月~8月放梢前10d~15d施促秋梢肥,以速效氮肥為主,配合施用有機肥。採果後施採後肥,以有機質肥為主,加入鈣鎂磷肥、石灰和適量速效氮肥。有條件的果園實行以產計肥,以每產50kg果計純氮0.5kg~1.0kg,N:P:K比為1:0.3~0.5:0.8,可根據上述比例選用 花生麩、複合肥、尿素和氯化鉀,有機氮與無機氮施用比為4.5:5.5。上述四次肥的施用量分別約佔全年施用總量的20%、10%、40%、30%。 3.3.5水分管理 新梢生長期、花芽分化後期(花器官形成期)、花穗抽生期及果實生長髮育期遇乾旱應及時淋水、灌水或樹冠噴水;雨季汛期應及時排除果園溝內積水。 3.3.6樹冠覆膜保護 推行沙糖桔果實越冬“避寒風、避凍雨、避暴曬”的三避技術,在11月底至12月初,採用倒U形或倒V型鍍鋅管、竹枝等材料為拱架,外覆環保型輕質大棚膜,對沙糖桔進行“樹冠蓋膜”保護。 3.3.7病蟲害防治 堅持以“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為主,化學防治為輔”原則。實行檢疫,培育無病苗木。加強樹體管理,通過抽梢期、花果期和採果後的修剪,去除交叉枝、過密枝,適期放梢,使物候期整齊一致,提高植株抗病蟲能力。採果後修剪和清園,把病蟲枝、枯枝、葉、花、爛果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減少傳染源。開花期和小果生長期用誘蟲燈和黃板等設備誘殺害蟲,利用性信息素和夜間強光照射的方法干擾雌雄蟲間的交配行為的方法等進行物理防治。人工釋放平腹小蜂、捕食蟎等天敵防治蟲害等。 化學防治時,象州沙糖桔病蟲害防治選用藥劑應符合GB/T 8321.9《農藥合理使用準則》要求,優先選擇使用生物質農藥。象州沙糖桔的主要病害有瘡痂病、潰瘍病、炭疽病、脂點黃斑病、黑腐病和黃龍病。 瘡痂病防治,可選擇苯醚甲環唑、戊唑醇+代森錳鋅、噻菌銅等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潰瘍病防治,可選擇銅製劑類、葉枯唑、噻唑鋅、代森錳鋅、吡唑醚菌酯等等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炭疽病防治,可選擇苯醚甲環唑、咪鮮胺、丙森鋅等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脂點黃斑病防治,可選擇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環唑等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已經發病的可選擇苯甲嘧菌酯/苯醚甲環唑+代森錳鋅,肟菌戊唑醇+代森錳鋅,保護加治療。 黑腐病防治,可選擇銅製劑類、丙森鋅、吡唑醚菌酯等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黃龍病防治,防控階段應嚴格執行植物檢疫制度,控制病源傳播;建立無病苗圃,培育無病苗木。病樹為幼齡期樹時處理應在採果後先用蟲蟎斃+蟎泯滅+克菌利果+柳惠威1號進行清園,殺死黃龍病樹上的帶毒木蝨,然後將病樹連根挖除,運出果園燒燬。病樹為壯齡期樹時應使用“漚埋法”集中清除病樹,採取“一鋸”(鋸斷病樹並留蔸10㎝)、“二劃”(樹蔸切面劃十字)、“三塗”(樹蔸切面塗草甘膦)、“四包”(樹蔸切面用黑薄膜包紮)、“五覆”(用土覆蓋樹蔸)。 象州沙糖桔的主要蟲害有木蝨、蚜蟲、潛葉蛾、紅蜘蛛、甲殼類害蟲。 木蝨防治,可選用喹硫磷、噻蟲嗪、聯苯菊酯、高效氟氯氰菊酯、高氯·毒死蜱等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蚜蟲防治,可選用啶蟲脒、吡蟲啉、噻蟲嗪、噻蟲胺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潛葉蛾防治,可選用克蛾寶、敵殺死、安綠寶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紅蜘蛛防治,可選用乙唑蟎腈、聯苯肼脂、丁氟蟎脂、阿維菌素等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甲殼類害蟲防治,可選用氯氟氰菊脂、毒死蜱+功夫菊脂混配藥劑按劑量配製施用。 3.3.8採收及採後處理 果皮完全着色,呈現桔紅色時進行採收;用於貯藏或早期上市的 果品在淡桔紅色時採收。採收期前10d停止灌水,雨天、霧天、大風天氣果面水分未乾時不宜採收。採收時使用“一果兩剪”法,第一剪離果蒂約2cm處剪下,再齊果蒂復剪一刀,剪平果蒂,萼片要完整,以果柄不刺手為度;同時當前市場偏好於採收的沙糖桔產品帶有1片~2片綠葉,根據偏好採收時果柄帶綠葉剪下,但帶有較長果柄的沙糖桔容易在貯運過程中碰傷果皮,故只適合針對短途市場銷售。沙糖桔採收後通過清洗、風乾、分級、包裝或貯運保鮮等環節即可上市。 3.4生產記錄要求 生產過程中主要是建立生產檔案,對種植品種、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肥水管理、產品收穫等田間操作應進行詳細的記錄。對農藥、化肥等投入品使用進行認真登記,並妥善保存2年以上。 3.5包裝 選用的紙箱、泡沫筐等,要求大小一致,清潔、乾燥、牢固、透氣、無毒、無異味。 3.6貯存和運輸 沙糖桔的貯存宜放置在預冷庫,庫內温度控制在5℃~8℃,果實出庫前應緩慢升温到環境温度。運輸沙糖桔的工具應清潔、無毒、無異味、無污染,並有防曬、防雨設施。不得與有毒有害、有不良氣味的物品同批運輸。裝運時應輕裝輕卸,防止機械二次損傷,運輸碼放時注意通風透氣。

象州沙糖桔包裝標識規定

5.1標誌使用人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5.2標誌使用人權利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5.3標誌使用人義務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4其他要求 從事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