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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豐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豐都縣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3號(黨政辦公大樓368)

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受縣政府委託負責牽頭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審查統籌銜接。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統籌重大生產力佈局和產業、區域、土地、人口、環境等政策。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宏觀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推進“一帶一路”建設。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等。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區域產業發展。
(八)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相關部門擬訂產業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研判國內外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研究制定儲備規劃、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和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劃。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國防動員、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擬訂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規劃,提出糧食流通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中央及地方儲備糧油管理。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價格改革方案,制定、調整權限範圍內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的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依法組織價格聽證。監測預警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開展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負責建立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按規定組織開展政府定價項目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開展價格諮詢、價格信息發佈等工作。
(十七)擬訂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及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數據資源建設、管理,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推進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融合共享。推進數據資源流通交易。推動全縣數據安全體系建設。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產學研用結合和領域發展。統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應用,協調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下一代網絡部署和規模化商用。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
(十八)承擔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管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依法辦理縣級審批(核准)權限內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事項。具體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受理投訴,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九)貫徹落實有關能源發展和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能源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安全監管、信訪穩定、行業扶貧工作。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2] 

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人事編制等工作。負責幹部培訓、統戰僑務工作。負責和督促議案(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豐都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綜合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加強經濟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和預警。開展宏觀調控政策評估,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手段和政策建議。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戰略、生產力佈局的建議及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對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城鎮化戰略和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完善規劃體系,推進規劃體制改革。負責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工作。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承擔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三)體制改革發展科。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等職責。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重大項目科)。負責政府投融資規劃、年度計劃的編制,會同財政安排和平衡財政性建設資金。負責全縣投資項目基礎數據庫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承擔重大項目調度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投資審批改革工作。統一受理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負責投資項目備案工作。組織協調投資項目核准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農村經濟科。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
(六)能源科。組織擬訂工業、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
(七)服務業發展科。綜合研究社會事業、交通運輸業、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重大問題。
(八)價格管理科。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縣價格改革方案,制定、調整權限範圍內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的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依法組織價格聽證。
(九)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科。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策規定。
(十)法規科(信訪科)。參與研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規範性文件。組織審核其他規範性文件和擬發文件中的有關條款並提出修改意見。
(十一)大數據管理與信用建設科。擬訂並推動實施創新創業、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
(十二)糧食管理科。擬訂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糧食流通發展戰略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糧食流通設施的建設管理,承擔糧食統計、信息化建設和宣傳工作。
(十三)區域合作科。制定區域合作總體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協調推進區域間合作工作,統籌規劃對口援助工作,做好援助單位的對接、協調等各項工作。 [2] 

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單位

(一)豐都縣城鄉統籌發展中心:負責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宣傳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開展有關調研,提出擬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規劃、計劃、方案及政策的相關建議;協助縣發展和改革委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培訓,協助申報統籌城鄉示範項目,指導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和試點工作;承擔統籌城鄉改革試驗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報送工作;負責開展主要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指導和幫助糧油經營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檢驗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統籌城鄉改革試驗工作考核;完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豐都縣大數據應用發展中心:負責提出大數據智能化及智慧城市建設在規劃、建設、管理、運維模式等方面的建議,為決策提供參考;協助縣發展和改革委推進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工作,提供全縣信息化建設相關服務;協助縣發展和改革委負責全縣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目錄體系的統籌規劃和信息化設備、數據資源的整合共享;負責指導全縣公共數據資源共建共享和規範應用;負責大數據基礎平台建設、運維和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大數據機房管理和維護工作;為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提供雲計算、雲存儲支持和服務工作;為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提供政務信息資源存儲、開放、共享、開發和應用等服務,協助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問題;協助建設全縣數據安全體系工作;負責城市運行態勢監控,進行態勢分析和預測,併為領導決策提供數據和建議;負責組織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技術培訓、技術交流和信息諮詢活動;協助相關部門對重大事件進行應急調度指揮工作;完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