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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水利局

鎖定
豐都縣水利局,是豐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豐都縣水利局
辦公地址
豐都縣三合街道新灣路49號

豐都縣水利局主要職責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
3、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及以上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4、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
6、指導水文工作。
7、組織和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
8、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9、負責水土保持工作。
10、負責農村水利工作。
11、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2、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流域、跨鄉鎮的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13、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14、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和指導實施全縣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
15、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監管、信訪穩定和水利扶貧工作。
16、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7、職能轉變。
18、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關於防汛抗旱工作。 [2] 

豐都縣水利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機要、值班)、政務公開和綜合協調、會務、督查督辦、考核、新聞宣傳、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水利信息化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建設。負責組織綜合性文稿材料撰寫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承擔水利系統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的黨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水利行業職稱、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負責水利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水利扶貧工作。
2、規劃計劃科:組織編制全縣水利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綜合規劃和重大專項規劃。歸口管理水利專業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統籌協調。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和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投資計劃的統籌管理。負責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組織開展重要水利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組織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方向、項目安排建議和年度建議計劃。指導水利建設項目後評估工作。承擔水利統計、普查工作。
3、政策法規科(信訪科:負責法治宣傳教育。指導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擬訂水利工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和縣級水利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實施,承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聽證組織工作。統籌指導行政應訴工作,承辦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查處涉水違法事件。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指導水利行業的信訪穩定工作,承擔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信訪問題的調查研究等工作。協助鄉鎮做好水利信訪穩定工作。)
4、監督與內審科(安全應急科:擬訂水利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承擔水利行業應急管理日常工作。擬訂全縣水利安全生產發展規章制度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組織實施縣級及以上水利投資項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組織開展水利系統“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落實重大決策、規劃計劃情況和財政財務收支、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審計。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等的審計監督。負責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5、財務科: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提出中央、市級和縣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税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6、行政審批服務科(豐都縣節約用水辦公室):承擔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等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縣水利局在縣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集中受理、辦理公共服務事項和行政審批。貫徹執行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制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河流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流水系連通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受權發佈豐都縣水資源公報。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工作。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
7、建設管理科: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及造價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組織實施水源工程、江河治理的建設管理及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水利技術工作,負責水利勘察設計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縣級水利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縣級水利行政許可項目的技術審查以及建設和運行管理重大技術審查工作。
8、水生態與河長制工作科:牽頭負責水生態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推進河長制工作的協調、督導、考核等具體工作。起草擬訂河長制管理制度,承辦縣級總河長會議,落實縣級總河長、副總河長確定的事項。擬訂並分解河長制年度目標任務,並監督實施。承擔豐都縣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和指導河道管理範圍劃定工作。指導重要江河、水庫、灘塗、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監督管理河道採砂工作,負責河道採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及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實施。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和防洪論證制度。
9、水利水電水保科(豐都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執行農村水利水電法規政策,組織擬訂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實施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編制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組織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縣水土流失調查、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預報、公告等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制度。組織實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承擔豐都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負責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組織實施水庫大壩及水閘的註冊登記、水庫大壩安全鑑定和監測。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指導全縣水文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水文水資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質等要素)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縣級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江河水庫和地下水監測。受權發佈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山洪災害治理、水利水毀工程修復工作。
10、移民後期扶持科(豐都縣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組織編制全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檢查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監測評估及績效評價。調查研究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意見。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水利定點扶貧、水利行業扶貧等工作,承擔豐都縣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日常工作。
11、三峽庫區工作科:負責三峽水庫(豐都段)後續工作規劃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擬訂三峽後續項目年度實施意見。牽頭承擔三峽後續項目的審核、報批、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牽頭提出三峽後續項目年度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並監督實施。牽頭負責三峽後續工作專項資金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三峽水庫蓄退水安全和運行調度有關工作。配合落實三峽工程驗收有關工作。負責三峽庫區基金的使用管理。牽頭負責三峽水庫綜合監管及相關工作。承擔豐都縣三峽後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 

豐都縣水利局直屬單位

1、豐都縣水政監察大隊:受縣水利局委託,監督檢查水法規落實及水事活動;受理查處水事案件;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務行政複議、訴訟、賠償和涉水事務行政許可。
2、豐都縣城鎮水務管理站:受縣水利局委託,負責指導、監督實施供水行業的供水水質和服務質量等管理標準;負責指導、監督實施節水、排水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標準、規範和規程。
3、豐都縣水利工程管理站(三峽庫區中部灌區豐都片區管理中心):受縣水利局委託,負責中、小型水庫工程規劃和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三峽庫區中部灌區豐都片區項目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指導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業務統計工作。
4、豐都縣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站:承擔縣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法定的規劃、預防、治理和監測監督等水土保持工作職責的各項具體任務;承擔全縣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先進技術推廣等工作。
5、豐都縣水資源管理站(豐都縣水文管理站):受縣水利局委託,負責1000km2以下河流、縣級水功能區、飲用水源地、小型水庫、取水口、排污口等水量分析評價;負責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監督檢查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取用水計劃、水資源費徵收的執行情況;負責水文基礎設施、小水電建設管理。
6、豐都縣河道管理站(豐都縣防汛抗旱搶險中心):受縣水利局委託,負責河道管理工作;負責河道採砂管理工作;負責河道治理範圍內有關活動的審查論證及資料管理工作;配合全縣的防汛抗旱工作;承擔搶險救災物質設備的管理維護和組織調運工作。
7、豐都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受縣水利局委託,貫徹執行水電工程建設質量法規、政策、規定;協助市中心站對縣內市管項目的質量監督;負責縣管水電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參加受監督水電工程各階段性驗收;按規定權限,對縣管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8、豐都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管理站:受縣水利局委託,執行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法律法規;開展審核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編制大中型水庫經濟發展規劃;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管理;組織大中型水庫移民培訓。
9、豐都縣水庫管理所(豐都縣水質監測中心):負責全縣小(1)型和中型水庫工程運行調度、防汛預報、水土保持等日常事務;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水質監測、調查評價、排污口和取水口水質監測;指導水利系統水環境監測機構工作。
10、豐都縣移民資產管理中心:負責貫徹執行中、市、縣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辦法。負責制定並執行全縣移民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及實施辦法。負責對移民搬遷安置過程中形成的移民資產進行清理和有效管理。負責對淹沒線上移民建設項目或搬遷安置銷號後形成的移民資產進行管理。負責三峽後續工作建設資金和項目形成的移民資產和項目形成的移民資產進行管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