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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應急管理局

鎖定
豐縣應急管理局是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該部門的現任局長是宋慶同。 [1-2] 
中文名
豐縣應急管理局
所屬地區
豐縣
所屬部門
豐縣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宋慶同(局長)

豐縣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網站管理、接待、信訪、後勤、安全、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二)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彙總、綜合協調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依法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按程序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安全生產、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三)災情管理科。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對本地區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特種設備除外)、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配合做好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工作;配合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材料初審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工作;參與相關事故調查處理。
(六)綜合協調科(新聞宣傳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評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救災和物資保障科。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和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省、市下撥和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
(八)政策法規科。承擔重要政策研究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和本部門相關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承擔全縣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組織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3] 

豐縣應急管理局領導分工

劉香郁: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和安委辦日常工作。負責組織人事、財務工作。
牛志強: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機關黨支部建設、紀檢監察、意識形態、羣團組織建設、綜治法制建設、信訪穩定、局機關新聞報道、宣傳、局機關事日常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長做好黨委日常工作,協助負責組織、人事、財務工作。分管辦公室、工會、財務室。
李振雷:黨委委員、縣安委辦專職副主任。負責實施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新聞報道、宣傳等工作;協助局長做好安委辦的日常工作。分管縣安委辦綜合協調科、縣安委辦巡查考核科。
劉德榮: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參與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分管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應急指揮中心、數據科)。
張昌軍:黨委委員、二級主任科員兼縣安委辦綜合協調科科長。負責開展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和調查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議;統籌縣有關部門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整治等工作;承擔縣安委辦日常工作。
李亞: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依法監督檢查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煤礦和非煤礦山監督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基礎科。
穆志剛: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科。
陳浩: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教育培訓、政策、法規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及協助相關科室案件查處工作,綜合執法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監察大隊、綜合監管科。
劉衞東: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水旱災害等災害預警、防治工作。
侯歌:三級主任科員兼縣安委辦巡查考核科科長。負責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工會工作。
董光英:四級主任科員。負責指導監督消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地震、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救災和物資保障工作。分管救災和物資保障科、災情管理科。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