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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市公安局

鎖定
豐城市公安局始建於1949年6月18日,公安指揮大樓現座落於豐城市新城區龍光大道,內設科室隊所、指揮中心共18個機構,下轄29個分局、派出所,現有在崗民警792人,其中男民警722人、女民警70人。
中文名
豐城市公安局
成立時間
1949年6月18日
辦公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新城區龍光大道
性    質
人民政府職能部門
人    數
792人
現任領導
羅劍峯(局長)

豐城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有關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分析研究全市的社會治安狀況;對全市公安工作進行決策、部署並負責指導、檢查和貫徹執行。
2、 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供決策依據。
3、 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局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組織實施並偵破刑事案件,處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4、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證、出入境管理、警衞保衞和常住人口、流動人口,查處治安案件。
5、 協同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6、 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7、 指導和管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指導企業、事業單位保衞組織和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指導和管理全市治保組織。
8、 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9、 負責並指導預審、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0、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民警的業務技術工作,搞好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
11、 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訓練和督察。
12、 指導、檢查、監督協調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13、 協同領導全市消防和警衞系統的工作,實施全市警衞工作。
14、 協同負責和指揮武警中隊在執行公安任務和相關業務建設方面的工作。
15、 森林公安分局接受主管部門和市公安局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市公安局指導為主。
16、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豐城市公安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工股、警務督察大隊、國內安全保衞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刑事偵察大隊、户政股、機要通信股、交通警察大隊、法制股、老幹部辦公室、預審科、財務審計股

豐城市公安局現任領導

羅劍峯: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 

豐城市公安局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