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豉香型白酒

鎖定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是201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1]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規定了豉香型白酒的定義、產品分類、要求、分析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適用於豉香型白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2] 
中文名
豉香型白酒
外文名
Chi xiang xing baijiu
標準號
GB/T 16289-2018
發佈日期
2018-06-07
實施日期
2019-01-01
全部代替標準
GB/T 16289-2007
標準類別
產品
中國標準分類號
X61
國際標準分類號
67.160.10
歸口單位
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執行單位
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主管部門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性    質
推薦性國家標準
狀    態
現行

豉香型白酒制定過程

豉香型白酒修訂背景

豉香型白酒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獨有的一個酒種,因其具有突出的豉香味而得名。以純大米為原料,大酒餅為糖化發酵劑,採用邊糖化邊發酵的半固態發酵法工藝。出口量均達萬噸,居中國白酒出口量之榜首。豉香型白酒產品標準是衡量豉香型白酒質量優劣的重要依據,屬於白酒質量的一種法規,對於規範豉香型白酒生產以及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隨着釀酒工業的快速發展以及時代進步的要求,原標準中的一些內容對於釀酒工業的現狀和形勢發展來説已顯得落後了,有必要參考行業發展現狀以及中國以外蒸餾酒法規,及時進行調整。因此,修訂了國家標準《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 [3] 

豉香型白酒編制進程

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於2013年5月在北京組織召開了第四次秘書長聯席工作(擴大)會議,針對白酒標準體系系統修訂工作進行了專題討論,重點圍繞產品標準修訂、術語和分類標準修訂、白酒標準體系調整等三個主題展開討論,會議針對白酒標準體系修訂初步達成一致意見,修訂工作應以白酒標委會和各分標委會以及產、學、研聯合起來開展工作,充分考慮食品安全大背景和政策風險,紮實做好基礎研究工作。根據此次會議達成的一致意見,標委會秘書處開始系統組織制定第三代白酒國家標準制修訂方案與工作計劃,與各分委會等相關單位落實分析方法驗證、樣品徵集、實驗室比對、數據彙總與分析工作,為標準修訂奠定科學依據。 [4] 
2013年9月,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豉香型白酒分技術委員會在廣東省佛山市召開2013年工作會議暨豉香型白酒標準修改討論會,此次會議重點研討研討豉香型白酒標準修訂的主要技術指標、定義、原料等內容,確定了標準修訂工作的方向和思路。
2015年3月24日,國家標準項目《豉香型白酒》(20142740-T-607)申報,公示開始日期為2015年4月22日,公示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23日。 [3] 
為進一步推動豉香型白酒標準修訂工作,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聯合豉香型白酒分技術委員會,於2015年6月在廣東省佛山市召開豉香型白酒國家標準修訂工作啓動工作會議,通過了豉香型白酒國家標準修訂工作方案及實施方案,並對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內容進行安排。 [4] 
2015年7月3日,國家標準計劃《豉香型白酒》(20142740-T-607)下達,項目週期24個月,由TC358(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358SC4(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豉香型白酒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2]  [5] 
根據白酒國家標準體系制修訂工作會議通過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計劃和安排,為充分體現標準制定工作的科學性,如實反映豉香型白酒的產品現狀,並結合前期基礎研究工作的進展,2016年5-10月,白酒標委會秘書處與豉香型白酒分委會秘書處聯合陸續組織開展樣品徵集、普查分析等工作,從中國豉香型白酒主要生產企業徵集到典型樣品樣品70個(含基酒),由廣東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站負責收集樣品,並分發至其他三家實驗室共同開展樣品測定工作。根據樣品測定結果和討論意見,廣東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樣品普查數據進行了彙總分析,並形成了技術報告,工作組在此基礎上提出標準草案。 [4] 
2017年4月,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聯合豉香型白酒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在廣東省佛山市組織召開起草工作研討會,對標準修訂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和研討,工作組專家專家對標準草案逐條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形成徵求意見稿。 [4] 
2018年6月7日,國家標準《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 [2] 
2019年1月1日,國家標準《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實施,全部代替標準《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 [1] 

豉香型白酒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2] 

豉香型白酒修訂情況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與《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增加和修改了術語和定義;增加了產品分類;增加了高度酒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理化指標項目及要求進行了相應增減、調整;增加了規範性附錄A“白酒中酸酯總量的測定方法”。 [2] 

豉香型白酒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廣東石灣酒廠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廣東省九江酒廠有限公司、廣東順德酒廠有限公司、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 [1] 
主要起草人:馮志強、郭波、何松貴、羅格羅、郭新光、莊俊鈺、謝敏、孟鎮、蕭永堅、方毅斐、梁思宇、周芳梅、衞雲路、楊達光。 [1] 

豉香型白酒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文件
1
3術語和定義
1
4產品分類
2
5要求
2
6分析方法
3
7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4
附錄A(規範性附錄)白酒中酸酯總量的測定方法
5
參考資料: [2] 

豉香型白酒內容範圍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規定了豉香型白酒的定義、產品分類、要求、分析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適用於豉香型白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2] 

豉香型白酒引用文件

GB/T 601 化學試劑—標準滴定溶液的製備
GB/T 603 化學試劑—試驗方法中所用製劑及製品的製備
GB 275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蒸餾酒及其配製酒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GB/T 15109 白酒工業術語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第75號令)
參考資料: [2] 

豉香型白酒意義價值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對《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進行完善,使標準制定更加科學、嚴謹、合理,有利於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利於公民健康、有利於白酒行業發展、有利於中國白酒通過產品標準與國際接軌逐步走向世界酒精飲料市場,進一步完善中國白酒技術標準體系。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