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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縣公安局

鎖定
谷城縣公安局是谷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谷城縣公安局
辦公地點
谷城縣城關縣府街60號

谷城縣公安局機構職能

(一)研究部署全縣公安工作,督促檢查全縣公安機關各項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縣危害國家安全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信息情況,並制定對策;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五)負責全縣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維護全縣城區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和國道、省道公路巡邏防範工作;
(六)負責全縣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協調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及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七)管理全縣户政、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縣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組織實施對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經停本縣的安全警衞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負責案件預審起訴工作;
(十一)預防和打擊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十二)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指導治安保衞委員會等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負責規劃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實施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協管幹部;
(十五)組織、實施全縣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協助管理消防現役部隊;
(十六)指導森林公安分局工作;
(十七)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谷城縣公安局現任領導

陳凡: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