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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絹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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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絹狀》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讓絹狀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讓絹狀作品原文

讓絹狀
恩賜田布與臣人事絹五百匹。
右,田布以臣宣慰進旨,敬命荷恩,遂與臣前件絹,臣不敢受,尋以奏陳,昨日中使第五文岑就宅奉宣,令臣受取者。臣已當時進狀陳謝訖。感戴聖恩,昨日不敢不謝,酌量事宜,今日不敢不言。臣家素貧,非不要物,但以昨者陛下遣臣宣諭田布,不同常例,田布今日之事,不同諸家。何者?未報父仇,未雪國恥,凡人有物,猶合助之,況取其材,有所不忍。又昨除田布魏博節度制中誡雲:“一飯之飽,必均於士卒,一毫之費,必用於戈矛。”今以五百匹絹與臣,臣若便受,則是有違制命,不副天心。臣又以凡節將之臣,發軍討叛,大費雖資於公給,小用亦藉其家財。今陛下方欲使田布誓心報仇,捐軀殺賊,伏料宣諭慰問,使者道路相望,若奉使之人,悉須得物,臣恐鎮州賊徒未殄,田布財產已空。欲救將來,乞從臣始。此則求田布物者必息,而田布感聖渥倍深,責其成功,必有可望。臣食國家之厚祿,居陛下之清官,每月俸錢尚慚屍素,無名之貨豈合苟求?伏願天鑑照臨,知臣不是飾讓。臣又非不知如此小事,不合塵黷尊嚴,心實不安,不敢不奏。其前件絹臣尋已卻還田布,伏乞聖慈許臣不敢取,仍望宣示田布,令知聖恩。謹錄奏聞,伏待聖旨。 [1] 

讓絹狀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691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