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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土地登記
鎖定
- 中文名
- 變更土地登記
- 外文名
- alterant land registration
- 學 科
- 土地科學及管理
- 又 稱
- 日常土地登記
學科:土地科學及管理
詞目:變更土地登記
英文:alterant land registration
釋文:它是初始土地登記的延續,是對登記的實際變化情況進行的補充和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為開展變更土地登記提供了法律依據。與初始土地登記相比較,它具有以下特點:①分散的、個別的登記;②經常的、及時的登記;③一宗地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土地申請者;④申請者可直接申請登記,無需通過政府發佈登記公告。變更土地登記的程序包括:①變更土地登記申請;②變更地籍調查;③權屬審核;④註冊登記;⑤更改或更換土地證書。其類型有四種:①土地權利設定登記;②土地權利變更登記;③名稱、地址和用途變更登記;④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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