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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筒

鎖定
用於鑽孔灌注樁施工作業,為鋼材製作,圓柱狀。一般為鋼護筒,壁厚10mm。一般作為施工預防固定作用。護筒連接處要求筒內無突出物,應耐拉、壓,不漏水。
中文名
護筒
外文名
Protective tube
壁    厚
10mm
作    用
埋設鋼護筒來定位需要鑽的樁位。

目錄

護筒簡介

鑽孔灌注樁中,常埋設鋼護筒來定位需要鑽的樁位。護筒為鋼護筒,壁厚10mm,護筒定位時,先以樁位中心為圓心,根據護筒半徑在土上定出護筒位置,護筒就位後,施加壓力將護筒埋入約50cm。如下壓困難,可先將孔位處的土體挖出一部分,然後安放護筒埋入地下。在埋入過程中應檢查護筒是否垂直,若發現偏斜,應及時糾正。陸上護筒埋放就位後,將護筒外側用粘土回填壓實,以防止護筒四周出現漏水現象,回填厚度約40-45cm,頂端高度高出(水面)地面0.4-0.6m, 筒位距孔心偏差不得大於50mm

護筒作用

1、定位;2、保護孔口,以及防止地面石塊掉入孔內;3、保持泥漿水位(壓力),防止坍孔;4、樁頂標高控制依據之一;5、防止鑽孔過程中的沉渣迴流。

護筒注意事項

1 護筒內徑宜比樁徑大20~40cm。
2 護筒中心豎直線應與樁中心線重合,除設計另有規定外,平面允許誤差為50MM,豎直線傾斜不大於1%,幹處可實測定位,水域可依靠導向架定位。
3 旱地、築島處護筒可採用挖坑埋設法,護筒底部和四周所填粘質土必須分層夯實。
4 水域護筒設置,應嚴格注意平面位置、豎向傾斜和兩節護筒的連接質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沉入時可採用壓重、振動、錘擊並輔以筒內除土的方法。
水上護筒 水上護筒
5 護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5M或水面1.0~2.0M。當鑽孔內有承壓水時,應高於穩定後的承壓水位2.0M以上。若承壓水位不穩定或穩定後承壓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應先做試樁,鑑定在此類地區採用鑽孔灌注樁基的可行性。當處於潮水影響地區時,應高於最高施工水位1.5~2.0M,並應採用穩定護筒內水頭的措施。
6 護筒埋置深度應根據設計要求或樁位的水文地質情況確定,在粘土中不小於1.0m,沙土中不宜小於1.5m,一般情況埋置深度宜為2~4M,特殊情況應加深以保證鑽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順利進行。有沖刷影響的河牀,應沉人局部沖刷線以下不小於1.0~1.5M。受水位漲落影響或水下施工的鑽孔灌注樁,護筒高度應加高加深,必要時應打入不透水層 [1] 
7 護筒連接處要求筒內無突出物,應耐拉、壓,不漏水。
參考資料
  • 1.    住建部.《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 94-2008).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8年: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