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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百司食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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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百司食利錢》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議百司食利錢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議百司食利錢作品原文

議百司食利錢
臣伏見百司食利,利出於人,日給而經費有常,月徵而倍息無已。然則舉之者無非貧户,徵之者率是遠年,故私財竭於倍利,官課積於逋債。至使公食有闕,人力不堪。弊既滋深,法宜改作。且王者惡言求利,患在不均,況天下之錢一也,謂之曰“利”,曷若謂之曰“徵”乎?取之於寡,曷若取之於眾乎?今若日計其費,歲會其用,舉為定數,命曰“食徵”,隨兩税而分徵,使萬民而均出,散之天下,其數幾何?均之於眾,則貧户無倍息之弊矣;入之有程,則公食無告闕之慮矣。公私交便,其在茲乎? [1] 

議百司食利錢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718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 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M]. 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