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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總監

鎖定
警察總監(英語:CommissionerofPolice,簡稱:CP),為新加坡警察部隊最高級人員,向內政部長彙報,下級為副警察總監。
中文名
警察總監
外文名
CommissionerofPolice
職位於1857年在《警察法》通過之後設立,托馬斯·德明是第一任警察總監,當時的月薪為800盧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