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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備司令部

鎖定
警備司令部是一般設有精幹的領導和辦事機構,下轄警備部隊、分隊。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轄區內的警備工作,組織實施軍風軍紀的檢查糾察,協助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等。
中文名
警備司令部
外文名
garrison headquarters
領導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

目錄

警備司令部介紹

中國人民解放軍哈爾濱警備司令部臂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哈爾濱警備司令部臂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革命戰爭時期曾設立警備司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也曾在上海、廣州等城市設立警備司令部。1988年,在中央直轄市、省會和其他一些重要城市,設警備司令部(北京稱衞戍司令部),隸屬軍區。設有專職或兼管的警備處(科),下轄警備分隊。中央軍事委員會2013年9月發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警備條令》規定:省軍區衞戍區警備區)負責組織實施所在城市的警備工作,擔負警備任務的軍分區(警備區)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的警備工作,對外稱警備(衞戍)司令部。省軍區(衞戍區、警備區)首長、擔負警備任務的軍分區(警備區)首長,兼任警備司令部首長,對警備工作負領導責任。

警備司令部職責

警備司令部的職責包括:貫徹執行警備工作法規制度,組織落實上級關於警備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掌握警備工作情況,分析警備工作形勢,部署安排警備工作;組織實施對外出軍人、軍車的檢查糾察,維護外出軍人合法權益;指導駐軍單位開展外出軍人、軍車遵紀守法方面的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警備工作的有關事項,協助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軍車交通事故和糾紛;組織實施臨時警戒勤務;明確駐軍季節換裝的時間和要求;領導警備糾察分隊,管理警備臨時看管場所,組織警備糾察分隊勤務訓練;根據警備執勤任務需要,決定警備工作人員攜帶武器、警備器材等。世界大多數國家軍隊,在駐紮部隊較多的城市或地區設有負責領導警備工作的機構,編有專門的執勤部隊、分隊,但機構名稱、編制與任務不盡相同。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