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譚餘保

鎖定
譚餘保(1899年12月—1980年1月),湖南省茶陵縣人。1927年入黨。 [1]  曾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湖南省紀委書記、中南局監察組長、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
中文名
譚餘保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99年12月
逝世日期
1980年1月10日
職    業
中共中央監察委員、全國人大常委
出生地
湖南省茶陵縣舲舫鄉洮水村

目錄

譚餘保人物年表

譚餘保,曾用名吉華、於寶,1899年12月出生於湖南省茶陵縣洮水鄉。
譚餘保同志 譚餘保同志
1908年入小學讀書,後因家境困難輟學回家務農。1926年參加農民運動,從事農民協會的組織籌備工作,任茶陵縣洮水鄉農民協會籌委會主任。192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隨即擔任洮水鄉農民協會委員長兼財委主任。5月馬日事變後,任茶陵縣第三區農民協會籌委會主任。10月任茶陵縣第三區農民協會委員長。1928年先後任中共茶陵縣第六區、第七區區委書記和蘇維埃政府主席。1929年任中共茶陵縣委常務委員兼農委書記。參加創建開展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鬥爭。1930年7月任中共茶陵第八區區委書記兼區蘇維埃政府主席。同年11月任中共茶(陵)安(福)酃(縣)特區區委書記。參與領導茶陵暴動。1931年1月任中共湘東特委委員兼茶安酃特區區委書記。同年8月至1932年7月任湖南省茶陵縣蘇維埃政府主席。1932年上半年湘贛省開展的革命競賽運動中,茶陵縣總評第一,受到表揚和好評。1932年8月至1933年5月任湘贛省蘇維埃政府副主席兼財政部部長。1933年4月至11月被選為中共湘贛省委委員。同年5月至1934年8月任湘贛省蘇維埃政府主席。1933年11月當選為湘贛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同月至1934年8月任中共湘贛省委常務委員。1934年1月任湘贛省代表團團長,率團出席中華蘇維埃全國第二次代表大會,被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同年8月至1935年6月任中共湘贛省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並任湘贛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參與領導鞏固發展湘贛革命根據地和各次反“圍剿”鬥爭。紅六軍團西征後,奉命留下堅持鬥爭。1935年7月主持召開棋盤山會議,開創了湘贛邊游擊戰爭的新局面。同月至1937年12月任中共湘贛臨時省委書記兼組織部部長,兼湘贛省軍政委員會主席、湘贛遊擊司令部政治委員,堅持領導湘贛邊艱苦的三年游擊戰爭。
全國抗日戰爭時期,帶隊整編為新四軍,並任新四軍參議、中共中央長江局東南分局巡視員。1937年12月至1938年8月任中共湘贛特別委員會書記。1938年8月至9月任江西省湘贛特別區委員會書記。10月參加在延安舉行的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後入馬列學院、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4月至6月作為華中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6月奉命隨八路軍第三五九旅第二梯隊南下,途中聞日本投降,旋即奉命北上。
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11月任中共熱河省委副書記。1946年4月兼社會部部長。同年秋因病休養。1948年在中共中央組織部工作。1949年6月至8月任中共湖南省政府第二副主席。9月在北京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員,中南軍政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委員。1950年4月至1952年1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0年7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副主任。1951年任中共湖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1952年8月至1955年9月任中共湖南省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1952年9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員。1952年12月至1955年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副主席。1955年2月至1960年12月任湖南省副省長。1955年4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1955年9月至1962年10月任湖南省委監察委員會書記。1956年7月至1960年12月任中共湖南省委書記處書記。1956年8月至1964年12月兼任中共湖南省委黨校校長。1962年9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1962年11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派駐中南局監察組長。1963年3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員。1965年2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常委。1978年3月至1980年1月任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1979年12月至1980年1月任湖南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八屆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
譚餘保同志逝世報道(人民日報) 譚餘保同志逝世報道(人民日報)
1980年1月1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