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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振東

(中山市東區黨工委書記)

鎖定
譚振東,男,漢族,1960年6月出生,廣東中山人,在職大專學歷,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中山市政府辦公室接待辦主任、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中山市東區黨工委書記、東區辦事處一級調研員。 [2] 
2023年11月,譚振東被開除黨籍。 [2] 
中文名
譚振東
性    別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0年10月

譚振東人物履歷

歷任中山市政府辦公室接待辦主任、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中山市東區黨工委書記、東區辦事處一級調研員。 [1-2] 

譚振東人物事件

開除黨籍
2023年11月,據南粵清風網消息,經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紀委監委對原中山市東區黨工委書記譚振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振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官不廉,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譚振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譚振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