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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負擔

鎖定
證明負擔 :又稱説服負擔,是指當事人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結果,能夠説服事實認定者,包括陪審團和沒有陪審團時的法官,對該責任的負擔者作出有利的認定。否則如果需要加以證明的事實處於真偽不明的狀態,對該事實具有説服負擔的當事人則承擔由此產生的敗訴後果。
中文名
證明負擔
屬    性
法學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