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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審查

鎖定
證據審查是指司法機關依法對證據查證的過程。證據審查的目的在於確定各個證據本身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6種基本證據,每種證據都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任何未經審查、真假難分、來源不清的材料,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1] 
中文名
證據審查
出    處
《犯罪學辭典》
證據審查主要查清:(1)證據材料來源是否合法,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2)證據材料同案件事實有無聯繫,特別是因果關係,沒有聯繫的材料即便真實也不能作為證據。(3)分析每一證據材料本身是否前後一致,合乎情理,證人與案件是否有利害關係,鑑定結論所依據的資料是否可靠,全部證據之間是否有內在聯繫,有無矛盾等。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