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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來源

鎖定
證據來源,又稱“證明方法”、“證據方法”證據事實源出於何處。是指主要有人的陳述和實物。人的陳述包括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鑑定人意見。 [1] 
中文名
證據來源
別    名
證明方法
術語介紹
實物證據包括物證、書證、勘驗檢查筆錄、錄音錄像資料。證據來源於人或者物,通過人的陳述或物的外部形式表現出來,在立法上表現為法定的證據種類或法定證據形式。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