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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自營商

鎖定
證券自營商是自行買賣有價證券者,自擔經營風險的一類證券商。證券自營商可以充當股份的股東或公司債的應募人,以及兼營上市股票的零售交易。其基本的業務範圍為上市的公司證券及政府債券,對未上市證券的買賣則必須事先經得證券管理機構的核準方能進行。證券自營商在辦理規定的證券業務時,依憑其對市場行市的判斷,在預期證券行市上升時購進,待價格上漲到一定幅度時拋出,從中獲取差價利潤。此外,證券自營商本身也有部分證券存貨,通過調整證券的組合也可獲取部分利潤。由於市場行市瞬息萬變,證券自營商的預測不可能完全準確。倘若判斷有誤,比如預期股市回升而吃進某種股票,但實際上股市卻不斷下跌,此時,即使自營商吃進後很快便予脱手,也已蒙受了損失。因此,證券自營商進行證券的買賣通常是在極短的時間裏完成,以減少經營風險,被稱為 “搶帽子” 的人。 [1] 
中文名
證券自營商
定    義
自行買賣證券,從中獲取差價收益,並獨立承擔風險的證券經營機構
定義
證券自營商它們可以從證券發行機構或籌資單位購買證券,也可以以交易所會員資格證券交易所自行買賣,還可以兼營證券的零散交易,通過證券買賣差價賺取利潤,獲得收益。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