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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發行主體
鎖定
- 中文名
- 證券發行主體
- 定 義
- 證券發行的主要當事人
國家金融機構的資信可靠,債券發行計劃納入國家計劃,管理體系也比較健全,證券管理機關一般不對其發行資格進行審查認證。商業銀行、公司、企業的經濟情況複雜,經營風險較大,資信可靠程序不確定,其發行資格必須依據法律程序進行評估和審查。各國對其發行資格的要求,主要有: 具備法人資格,擁有相應的盈利能力和承擔經濟責任的能力,有明確的證券發行章程,財務狀況良好且經會計師事務所核實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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