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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謙亨

鎖定
謝謙亨,字吉六,信巖溪人,清道光二十五年,即1845年進士,先後任刑部主事監察御史、中憲大夫、欽加四品銜江南道監察御史等職,為政清廉,處事嚴謹,頗有政績,回鄉後掌教漳州丹芝書院,精心培育人才,歷經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四朝,清譽素著,詩變佳妙。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記載:秋八月初四日(辛亥),諭軍機大臣等:『御史謝謙亨奏:「風聞台灣淡水縣邪匪為害,能以符咒殺人;該匪蹤跡詭秘,誠恐與外匪勾結。請飭速行拏辦」等語。邪匪貽害地方,亟應從嚴懲治;着何璟、張兆棟督飭台灣道嚴密查拏,毋任漏網。原折着鈔給閲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御史謝謙亨説“就地正法之章程一日不停 則此一日冤殺吾民者不知凡幾。 先行正法與就地正法 這種犧牲正義換效率的辦法 上危皇權、下害黎民 實是得不償失。 ‘光緒朝東牛錄光緒八年 月丁巳。刑部覆奏 引御史陳啓泰語 ‘光緒朝東華錄。光緒八年四月丁已 刑部覆奏。
本    名
謝謙亨
吉六
出生地
福建
遺留墨跡
謝謙亨遺留墨跡 謝謙亨遺留墨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