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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景初
鎖定
謝景初(1020年-1084年),字師厚,號今是翁,杭州富陽(今屬浙江杭州,一説為鄧州穰縣,今河南鄧州)人。北宋太子賓客謝濤長孫,兵部員外郎謝絳長子,文學家、書法家黃庭堅的第二任岳父。北宋官員、詩人。
[2-4]
[60]
- 全 名
- 謝景初
- 字
- 師厚
- 號
- 今是翁
- 所處時代
- 北宋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020年
- 逝世日期
- 1084年5月23日(元豐七年四月乙酉)
- 逝世地
- 鄧州穰縣 [52]
謝景初人物生平
謝景初江東望族
謝景初所在的謝氏一族本籍河南緱氏(今河南偃師東南),其六世祖為避唐末之亂,南遷江東,後代出仕吳越政權,遂定居於杭州富陽(今屬浙江杭州),之後“富陽謝氏”逐步成為當地小有名氣的地方士人家族。自太平興國三年(978年)錢弘俶“納土歸宋”後,謝景初的祖父謝濤通過科舉,出仕北宋,“富陽謝氏”聲名始著,到其父謝絳一代,家世益顯。謝景初為謝絳第一任妻子夏侯氏所生,先是以其父蔭補為太廟齋郎,繼而任試將作監主簿,後又因其祖父謝濤遺表恩蔭,為守主簿。
[1]
謝景初夙慧奇童
天聖八年(1030年),謝絳出任河南府(北宋西京,今河南洛陽)通判,次年,梅堯臣為河南府主簿,歐陽修為河南府留守推官,西京洛陽逐漸形成了一個以錢惟演(此時任西京留守使相)為首的文人集團,諸人經常一起遊宴酬唱。
[8-9]
此時,謝景初已經十多歲了,歐陽修、梅堯臣看到他撰寫的文章,都感到十分驚訝。於是,將謝景初的文章給錢惟演看,錢惟演看後讚道:“真奇童也!”
[7]
[41]
謝景初展露頭角
寶元二年(1039年),謝絳病逝於鄧州任上,謝景初辭官丁憂。十二月,在父親好友歐陽修、梅堯臣等人幫助下,將謝絳葬於鄧州五隴山,並在洪氏莊置業,和其父一樣盡力接濟族內貧困之人。
[10]
[7]
[53]
謝景初青年能吏
慶曆六年(1046)三月,謝景初考中一甲二十三名進士(時第一甲二十八人),以大理評事出知越州餘姚縣(今浙江餘姚),當時其弟謝景平任會稽(今浙江紹興)知縣、王安石任鄞縣(今屬浙江寧波)知縣、韓縝任錢塘(今屬浙江杭州)知縣,四人勵精圖治,皆有聲名,吳越人稱之為“四賢”。
[16]
謝景初在餘姚知縣任內政績卓著,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
- 組織修建海塘。餘姚臨海,常有海潮沖決之患,影響當地農業生產。謝景初甫一上任,就發動民工,組織籌劃修建海塘,慶曆七年(1047年)十一月動工,他率領民眾冒嚴寒,履冰雪,扛石築堤,僅僅第二年上春,全長兩萬八千尺的蓮花塘就如期竣工。
- 制訂“湖經”。清查境內統一管理農田水利,抑制豪強侵湖為田及搶奪灌溉用水,以保障農業生產正常;
- 禁煮私鹽。由於利潤頗豐,餘姚縣常有違法私自煮鹽之事發生,謝景初“明立約束”,嚴格管理海鹽生產,規定鹽民必須依法納税,此舉大大增加財政收入;
謝景初積極言事
嘉祐三年(1058),謝景初通判邠州。在邠州任上,謝景初發現官府按浙東和糴之法,用茶和錢賤買百姓糧草,就上書盡陳時弊。到海州赴任時,搗焚燬淫祠三百餘所。當時州郡肆意延長監禁罪犯的時間,謝景初上書請求禁止,即使是法律判罰比較久的,也要給出一個最大年歲來釋放犯人。又上書説京城東面有海路通外國,長期盤踞匪寇,影響京師安全,應儘早增設衞戍兵丁。
[44]
治平二年(1065年),京師遭遇黃河氾濫,宋英宗下詔要各官員上書直言,眾官多例行其事,謝景初上書極言朝政得失。後升遷至湖北轉運判官,有官吏為了價格而將公田租給其它郡縣的農人,國法雖不禁止,謝景初多次移文曉喻眾吏,改善這一情況,並請設為常例。此外,朝廷每年五月都下詔恤刑,謝景初因自己主管刑法,除了轉運,對其它各司都有優恤。
[1]
[45]
熙寧元年(1068年),司馬光和王安石就國家理財問題爆發激烈爭端,舊黨領袖司馬光注重節流,而王安石新法注重開源。這年剛好是南郊祭祀之年,河北大水,司馬光就勢請求縮減郊禮上給予臣子的賞賜,而王安石認為這點賞賜與國家無傷大雅,而謝景初在此時上疏請求暫緩郊禮,此舉狠狠得罪了變法新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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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景初見疾於上
主詞條:熙寧變法
此前,謝景初仕途都較為平順。然而就在熙寧初年,社會發生鉅變,新黨領袖王安石主持的變法運動轟轟烈烈地進行着,熙寧二年(1069年)為指導變法的實施,朝廷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統籌財政,並遣人察諸路農田、水利、賦役,立青苗法;熙寧三年(1070年),頒佈募役法、保甲法。熙寧四年(1071年),頒佈方田均税法。
[34]
謝景初在變法伊始就上疏反對新法,對於其弟謝景温上書誣奏舊黨蘇軾一事也深表不滿。
[1]
熙寧四年(1071年),謝景初為成都府路提點刑獄。他發現蜀地偏遠,大案有疑點的都是鈐轄司自己決斷,遂多次上奏請求朝廷收回地方專決之權,朝廷接受後便將這一舉措寫入國法。此外,謝景初還關心蜀地邊事、吏事,這些事情都和提刑司毫不相關,但謝景初都公正無私向上奏事。
[47]
朝廷為儘快在地方施行新法,就提拔當地縣衙屬官專門負責這苗役法。謝景初在任上得罪了朝廷派下來管理苗役之法的使者李元瑜(權發遣同提點刑獄),李元瑜遂彈劾謝景初等人深夜飲酒招妓,行儀不檢,在任上還曾有過失。
[1]
[19]
[33]
[35]
[48]
熙寧五年(1072),謝景初因李元瑜彈劾在成都府路監司過失一事被免去司封郎中,謝景初拒不認罪,後因舉官不當,又被免去屯田郎中。皇帝準備派有司前去核查李元瑜彈劾之事,謝景初不願意入詔獄被小吏審問,自請辭官。
[31]
經過此事後,宋神宗對謝景初已有成見,甚至在與馮京、王安石對話時説:“謝景初不知廉恥,現在因過失被追官兩等也不能自省。人們説‘刑不上大夫’,他現在被免官了,以後絕不可再恢復他士大夫的身份!而且,謝景初在任上就桀驁不馴,不能遵循朝廷法令,他現在處境是他自己招致的結果,沒什麼值得憐憫的!”而和謝家有姻親的王安石亦沒有盡力營救,可從此事明顯看出謝景初與王安石的關係已經惡化。
[31]
謝景初接連得罪朝中新黨實權人物,又遭皇帝嫌棄,此後仕途坎坷。
[1]
謝景初晚更蹭蹬
免官後,謝景初返回鄧州穰縣(今河南鄧州),成為一位逍遙散人,在家閉門讀書,還在郊外修築了一間小房子,供偶爾郊遊休息之用,每到小室,就感嘆:“ 詎知昨非而今是乎,昨是而今非乎!”因此自號“今是翁”,給堂屋起名“三疾”,曾經説“我亦古之遺民也”,完全沒因為丟官而心有慼慼。
[49]
熙寧十年(1077年),謝景初官復職方員外郎,不久因病請求分司西京,後權襄州(今湖北襄陽)通判。
[1]
[25]
襄州大水,州城幾乎被淹沒,當時謝景初卧病在牀,聽到這一消息,感嘆説:“百姓如此,我哪裏還有病?”當即起身出衙,親自參與築堤,終於擋住洪水,州城才得以保全。
[50]
元豐元年(1078年),年近花甲的謝景初自襄州返回鄧州家中後,多卧牀在家。在大部分的閒暇時光裏,謝景初創作了許多詩歌,他的女婿黃庭堅也一一唱和。
[21]
病重期間,謝景初一直向妻子隱瞞病情,言語神情一如平常。
[52]
謝景初主要影響
謝景初政治
謝景初在餘姚任上重視農田水利,修築塘岸,以御潮漲之患;統一管理農田水利,抑制豪強侵湖為田及搶奪灌溉用水,以保障農業生產正常;管理海鹽生產,禁煮私鹽,規定鹽民必須依法納税,增加縣裏財政收入;重視教育,在餘姚興建學宮,增設教員,推動了當地的教育事業的發展,同時也提高了餘姚縣子弟的文化素養。
[28]
諸策並下,使得餘姚縣“海塘固,途川通,田桑治,學校興”,時人將餘姚視為“東南最名邑”。
[14]
[15-16]
謝景初文學
謝景初幼慧,在家族的薰陶下,舉止大方,博學能文,熟練本朝掌故,繼承了梅堯臣作文“簡古純粹”的特色,文章“簡重雄深”,當時的文章大家李淑都深贊其文,士大夫更是爭相傳抄。他還整理梅堯臣的詩作,編成《宛陵集》舊本十卷,是歐陽修後整理的《梅聖俞詩集》十五卷的重要藍本,對梅堯臣詩作的保存有積極的意義。
[29]
[40]
[43]
謝景初尤擅作詩,少時與姑丈梅堯臣結為詩文唱和之友,在詩風上亦受梅堯臣“古淡有真味”影響。此外他還學習杜甫詩文結構,
[59]
將兩種詩體巧妙糅合,形成有個人特色的句法特色。謝景初關心民生,詩歌題材多與此相關,在餘姚縣任上作《觀餘姚海氛》《餘姚董役海進有作》《觀上林垍器》等
[17]
,謝景初詩作題材對民生的關懷以及杜詩的痕跡,影響了其女婿黃庭堅早期詩作創作題材和風格,而謝景初詩作獨具特色的奇崛句法,對黃庭堅之後形成的“山谷體”詩體有着重要的啓示意義,黃庭堅都親口承認自己的句法緣自謝公。
[58]
謝景初歷史評價
歐陽修(北宋政治家、文學家):足下為道方鋭,著述必多。
[27]
范仲淹(北宋政治家、文學家):世德踐甲科,青紫信可拾。故鄉特榮輝,高門復樹立。餘姚二山下,東南最名邑。煙水萬人家,熙熙自翔集。又得賢大夫,坐堂恩信敷。
[26]
梅堯臣(北宋官員、詩人):龍驥產龍駒,良金出良冶。良冶無頑呀,龍駒豈凡馬。致遠在御徒,作礪由工者。君子生慶門,詩書未嘗舍。進道期日隆,無愧金馬下。
[38]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文學家):①其(指謝景初)為縣,不以材自負而忽其民之急……能親以身當風霜氛霧之毒,以勉民作而除其災,又能令其民翕然皆勸趨之,而忘其役之勞……其仁民之心,效見於事如此……仁人長慮卻顧圖民之災,如此其至
[20]
②今既犯令陵政,又所為自無恥。
[31]
範純仁(北宋名臣):①吾友真時傑,斯文敵楚騷。
[1]
②師宰自天生徳,仁孝愷弟,温恭正直,言參典章。動唯法則,清靜寡私,心如止水,謙虛無我,賢不自恃。年方及壯,道已充已。
[56]
③公有文以自傳,既鏗玉而鏘金,奚他人之復仗,固光耀於來今。
[57]
④公既少有才名,天下皆聞風企服,而性剛直,不與俯仰。遇事明鋭,勇於敢為,獎善嫉惡,出於天資。於書無所不該,詳練本朝典故,宋次道最為博洽,每嘆以為弗如。為文簡重雄深,出言落筆,皆有章採,若不經思,而人莫可及⑤申邑於謝,氏自南國。以及於公,世有顯德。英才異稟,敏學博聞。百代典制,心羅口陳。爰自宰邑,以暨出使。落落任職,坦坦由義。眾所畏縮,公勇無難。卒困於仇,公則不患。公之所有,百未一試。齎藴而終,志士揮涕,葬於穰郊,陽夏是從。刻辭幽穸,以諗無窮。
[7]
陸游(南宋詩人):謝師厚早歲與歐陽兗公、王荊公、梅直講、江記注諸人遊。名甚盛,晚更蹭蹬。居穰下二十餘年,學愈進,文章愈成。
[23-24]
謝景初軼事典故
謝景初謝公箋
謝景初家三代人中有五位進士,往來書翰,詩詞用箋十分講究。相傳,謝景初親自創制箋紙,有深紅、粉紅、杏紅、明黃、深青、淺青、深綠、淺綠、銅綠、淺雲,共計十色,後人稱“謝公箋”,又稱十色箋、鸞箋,與唐代“薛濤箋”齊名。謝公箋比薛濤箋晚大約兩百年,相傳得於薛濤遺法。
[4]
[37]
謝景初蒐集梅詩
天聖五年(1027年),時年二十五歲的梅堯臣娶了謝景初的姑姑,此後,兩人結為忘年之交,更是詩詞唱和之友。
[1]
梅堯臣詩文“簡古純粹”、“殆窮者而後工“,詩作極具個人特色,且數量眾多,但是他自己卻從沒收集整理過。謝景初愛他文風,又擔心姑丈的這些詩因數目龐雜而有所遺失,就多方收集梅堯臣從西京洛陽到吳興以來的詩作,細心地分編為十卷,妥善收藏,這些手稿就是《宛陵集》最初的版本。梅堯臣去世後,他的好友歐陽修也極愛他的詩作,準備為其編纂一本詩集,曾一度擔心無法收集到他的全部詩作,後聽聞謝景初已早早將其詩作“輒序而藏”,非常欣喜,並將謝景初的功勞在其編纂的《梅聖俞詩集》的序文中詳細記述下來。
[29]
[40]
謝景初翁婿相得
黃庭堅的第一任妻子孫氏去世多年之後,謝景初正好給女兒擇婿,當他看到黃庭堅的詩時,就説:“吾得婿如是足矣。”後來黃庭堅果真成了謝景初的女婿。此後,兩人既是親人,又是詩友,兩人之間的詩文唱和有五十多首,謝景初在詩歌方面給予黃庭堅諸多指點,對他之後的詩體的形成有重要作用,就連黃庭堅為妻子謝氏所寫墓誌銘中也稱自己的句法是從老丈人處學來的。謝景初晚年常常徘徊病榻,以讀書作文為樂,黃庭堅也常陪伴在旁,一一唱和。
[1]
[30]
[58]
謝景初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家世 | 高祖 | 謝懿文 | |
曾祖 | 謝崇禮 | ||
祖父 | |||
父親 | 陽夏公,字希深。大中祥符八年(1015)進士,累官至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等,追贈司徒。以文學知名,有文集五十卷,已佚。 | ||
生母 | 夏侯氏 | ||
繼母 | 高氏 | 謝絳續絃,宣州宣城人,高惠連之女。其父為端拱二年進士,曾任吉州知州,廣南西路轉運使。 | |
同輩 | 弟弟 | 字師直,小名“錦衣奴”。皇祐元年(1049年)進士,曾積極參與王安石變法,累官至寶文閣直學士,刑部尚書。 | |
字師宰。皇祐五年(1053)進士,累官至秘書丞,範純仁、王安石、歐陽修分別為其撰寫祭文、墓誌、輓詞。 | |||
字師復(一作師俊)。文采卓然,早卒。王安石為其撰寫墓誌銘。 | |||
姐妹 | — | 不詳,推測為夏侯氏所出 | |
嫁王存,慶曆六年(1046)進士 | |||
嫁李處厚,慶曆二年(1042)進士 | |||
嫁王安禮,嘉祐六年(1061)進士 | |||
妻子 | 胥氏 | ||
子輩 | 兒子 | 謝忱 | 曾任海州懷仁縣知縣 |
謝愔 | 字公靜,曾任郢州長壽主簿 | ||
謝悰 | 字公定,曾任蔡州汝陽縣主簿,奉議郎 | ||
謝悱 | 假承務郎(試銜官) | ||
女兒 | — | 早夭 | |
嫁胥茂諶,湖州烏程主簿 | |||
嫁黃庭堅,治平四年進士,宣德郎 | |||
— | |||
孫輩 | 孫子 | 謝元 | — |
謝曾 | |||
謝基 | |||
— | |||
孫女 | — | 孫女七人,生平不詳 | |
謝景初主要作品
謝景初博學能文,尤長於詩,現存詩作有數十首,包括日常詩作《尋餘姚上林湖山》《觀餘姚海氛》《餘姚董役海進有作》《觀上林垍器》《觀仙居山瀑布》《粵俗》《禁煙即事》《法喜堂》,部分酬和之作《送唐介南遷五首》《和吳中復江瀆泛舟》,以及部分殘句。又有個人文集五十卷,今佚。此外,謝景初還收集整理梅堯臣詩作,分類整理成十卷,為《宛陵集》初稿。
[7]
謝景初人物爭議
謝景初籍考
謝景初的籍貫有鄧州穰縣(今屬河南鄧州)説和杭州富陽(今屬浙江杭州)説。謝景初的六世祖自河南緱氏(今屬河南洛陽)遷居吳越地區,五代時家族或以嘉興、麗水為葬地。至謝景初祖父謝濤以上三代,才以杭州的富陽為葬地。其祖父謝濤本貫為富陽,其父謝絳本以富陽為葬地,但謝絳後在鄧州知州任上去世,遂葬於鄧州,根據《宋史·謝絳傳》所述,謝絳一生沒有回到過富陽,謝景初作為謝絳的兒子,幼時很大可能是跟隨在父親身邊,此外根據《鹹淳臨安志》中記載謝景初和他兄弟中進士時是開封籍貫。
[61]
此外謝景初、謝景平(三弟)、謝景回(四弟)、高氏(繼母)以及先前葬於富陽的夏侯氏(生母)皆葬於鄧州。
[1]
[10]
範純仁《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自君之考陽夏公(指其父謝絳)始葬鄧,今為鄧人。”王安石在《秘書丞謝師宰墓誌銘》“至君(指其弟謝景平)始葬陽夏公於鄧,為穰人,而今以君祔葬。”可見當時的士大夫認為謝絳的兒子們為鄧人。根據包偉民、魏峯對北宋士人籍貫觀念的研究,北宋士大夫認同的科舉考試所依據的籍貫標準是父、祖葬地,且嘉祐三年(1058年)開封府條令中也將此視為科考籍貫認定的依據之一,故而包偉民等人認為謝景初一支因其父葬於鄧州而改入鄧州籍。
[10]
[13]
但北宋時期謝氏家族在富陽居住的時間最為長久,加之謝景初祖父葬於富陽,其父謝絳改葬鄧州比較突然,亦有謝景初為富陽人説。
[1]
[2]
謝景初“謝公箋”考
“謝公箋”又稱十色箋、鸞箋,關於“謝公箋”是否為謝景初創制學術界存有爭議,爭議集中在創始人和創始地點。
[61]
[62]
[63]
“謝公箋”一詞最早被提出,且明確指出謝公就是謝景初,源自元代費著的《箋紙譜》,此後文獻中介紹紙類時就開始出現謝公等字樣。然而與謝景初同一時代的宋代文獻《太平寰宇記》《方輿勝覽》《冀國夫人任氏碑》《續物博志》等中沒有提及謝公箋的存在,僅是指出十色箋是由薛濤所制,同時當時士大夫為謝景初寫的墓誌和祭文亦沒有提及。洪佳傑又考證《箋紙譜》可能來源於宋代的地方誌,為輯錄前人的抄本,作者亦不是費著,可靠性存疑。潘吉星在《中國造紙史》根據《楊文公談苑》所記載的“十樣蠻箋出益州,寄來新自浣花頭”提出,十色箋應該在謝景初祖父輩時期就已出現,但後面失傳,而謝景初在蜀地為官時受到薛濤箋的影響,創制新的十色箋也是有可能。然而對比楊億(974年-1020年)和謝景初(1020年-1084年)的生卒年,可見十色箋深受楊億、韓浦等名人稱讚時,即謝景初還未出世,該設想矛盾。洪佳傑根據宋代文獻《文房四譜》《海錄碎事》等,認為十色箋在宋代已經稱為一個真正的色箋的品類,且早於謝景初生年,產地明確為四川成都,於富陽沒有任何關係。
[61]
劉仁慶認為十色箋的流行,可能與謝景初有關,後世人就將十色箋冠以謝公之名。
[62]
謝景初後世紀念
元豐七年(1084年),謝景初病逝,葬於鄧州穰縣五隴山(又作五龍山、五壟原,在今河南鄧州彭橋鎮附近)
[10]
[11]
,其父謝絳墓旁,其生母夏侯氏、繼母高氏,其弟謝景平、謝景回亦先葬於此。
[53]
謝景初的密友、范仲淹次子範純仁既有輓詞《謝師厚輓詞》
[55]
,敍二人相識相知的過程,又兩次作文以祭之,在《祭謝秘丞文》
[56]
和《祭謝大夫文》
[57]
中贊謝景初之文,當光耀後世,又敍交契之深厚,以匠石廢斤、伯牙絕琴來比擬自己的哀痛之情,還應景初諸子之請,為其埋銘,作《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文中對謝景初文章、道德給予了高度的評價。諸文章均收錄於《範忠宣集》
[1]
[7]
[54]
謝景初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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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宋)歐陽修著,歐陽修集編年箋註 8,巴蜀書社,2007.12:301-302.
- 26. 周律之主編;政協寧波詩社編,寧波地名詩,寧波出版社,2007.04,第415頁
- 27. 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編;曾棗莊,劉琳主編,全宋文 第17冊,巴蜀書社,1991.04:373-374.
- 28. 葉樹望編著,姚江碑碣,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09,第21頁
- 29. 吳楚材,吳調侯作;鄧英樹,劉德煊,黃建寧,徐沛譯,古文觀止 第2版,四川辭書出版社,2022.01:564-566.
- 30. 彭民權著,江西文人羣與宋代文學觀念的演變,中山大學出版社,2011.10,第164頁
- 3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三十四》:司封郎中謝景初追兩官,都官郎中李杲卿一官,勒停,並坐前任成都府路監司逾濫故也。杲卿先服罪,景初未服,詔利州選差官就成都置勘。馮京曰:“景初當提點刑獄,在一路吏民之上,今令萬里往舊治所就獄,恐有辭便乞伏罪。賈誼言:‘當養人臣以廉恥’,宜止就鄰路近處。”上曰:“景初自無廉恥,如此更困辱之,亦無傷。所謂‘刑不上大夫’者,既刑,即不可使復為大夫。賈誼所言恐非是。兼景初在本路桀驁不奉朝廷法令,其自為乃如此,何足恤!”王安石曰:“若悉力公家,奉行詔令,即私行有缺,尚有可矜。今既犯令陵政,又所為自無恥,且就獄辯對虛實,於景初固無可恥。若鄰路勘,使無罪證見之人受弊,隙不便也。”
- 32. 黃海章著,中國文學批評簡史,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12,第109頁
- 33.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二十四》:戊寅,前權發遣提點成都府路刑獄、兼常平等事李元瑜特與一子官。元瑜死,王安石甚惜之,言於上曰:“元瑜在成都,以一身抗範純仁、謝景初、李杲卿及部內承望監司風旨之人,純仁等皆莫能屈,而其黨與多為元瑜奏其沮壞新法之罪被按劾;又相度役事,所至百姓輒數百或數千人為羣,乞依元瑜相度施行;仍乞免官司羅織不令陳述利便之罪,然純仁、景初等終羅織狀首,及元瑜奏其事,狀首乃得釋。今死矣,恩顧不及其子。”
- 34.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上問:"然則卿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上以為然……於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令判知樞密院事陳昇之同領之。安石令其黨呂惠卿預其事。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並興,號為新法,遣提舉官四十餘輩,頒行天下。
- 35.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二十》:兵部郎中陳經為成都府路轉運使,新知果州,度支員外郎、秘閣校理雍子方提點成都府路刑獄兼常平等事。仍令經等密體量監司範純仁、謝景初、李杲卿、薛繗燕飲逾違事以聞。先是,權發遣同提點刑獄李元瑜言“純仁等更相會飲,用妓至夜深,至有擲磚石者,不敢根究,而景初、杲卿尤無儀檢,嘗有逾違事”故也。
- 36.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八十五》:詔復都官郎中、分司西京謝景初權藩郡通判,權通判保安軍李杲卿任滿取旨。以知樞密院事馮京一七言:“景初等以在蜀燕飲事被劾得罪,臣時在中書,始謂景初等事狀無可疑者,及去歲至蜀,訪之當時官吏,謂事出中昧,而怨仇之人造成其罪。今若別加推鞫,則當時證逮多或不存,重為煩擾。望憫其久廢,不循常格,牽復任使。”
- 37. 王菊花主編,中國古代造紙工程技術史,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12,第257頁
- 38. 範敬中主編,中國范仲淹研究文集,羣言出版社,2009.04,第251頁
- 39. 王國平總主編. 杭州全書杭州文獻集成 第42冊 鹹淳臨安志 下[M].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2017.12:630
- 40. 培軍,四庫提要箋註稿,上海大學出版社,2019.01:102-103.
- 41.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少奇俊,七歲能屬文,十三從師受《禮》,通其義,講解無滯。陳留公語陽夏公曰:“此兒必大吾門。”時陽夏公通判河南,歐陽文忠公、梅聖俞見公所為文,相顧而驚,持以示留守錢文僖公。文僖公嘆曰:“真奇童也。”
- 42.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在武勝時,賊張海擾京西,屢敗縣邑,而州無城與兵,州官或稱疾避事,或疲老去郡。公兼眾職,不勞而治。是時朝廷憂賊,使者旁午,號令肆出,人益勞擾。公上書,乞擇用守令,精選使人,寬脅從以購首惡,皆中時病。
- 43.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朝廷始建北京,公作《魏誥》以獻,士大夫爭傳寫。李邯鄲公以文名天下,深稱重之。
- 44.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浙東和糴之法,官以錢與茶易民芻糧,民既輸,而有司虐下,不畀其直,民以為病。公在邠州,上疏極言其弊。至海州,毀淫祠三百餘所。時州郡敢輒羈置罪人,公上言乞加禁止,於法當坐者,亦限以歲年而釋之。又言郡接京東多寇攘,而海路通夷貘,宜增戍兵,以戒不虞。
- 45.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公在湖北,吏有以公田租勞人,致於他郡而求善價者。法雖無禁,公移文喻之,以革其心,因請立以為法。每歲五月,下詔恤刑,獨不及轉運司。公以職兼刑賞,乞預賜詔。熙寧初,河北大水,公上疏言災異之所致,且緩郊禮,大忤建議者。
- 46. 王浩禹作,宋朝往事系列 宋朝大變法 熙豐新政,遼寧人民出版社,2022.01:110-112.
- 47.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蜀以遠方,凡大獄之疑者,皆鈐轄司專決。公數上言,此當奏誡於朝,非臣下可專,朝廷遂立以為天下法。是歲,劍門減配隸,出關罪人之半。鈐轄司措置邊事,多不關提刑司,公亦論正之。永康軍嘉州連接蠻徼,公請舉擇守臣。成都路公田有無不均,公請均之,以息貪競,朝廷從之。屬縣尉佐,有皆以入資流外得官者,不能為政。公因奏請縣唯許注流外,若入資,官一員。
- 48.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初行苗役之法,且擢屬邑宰為之使,而專其事。公上言:“遠人樂安靜,願罷使勿遣。”及使至,公諳其為人,因裁抑其過。當使者遂怨公,誣公燕飲事。上之執政,乃公向所忤者,因入其言,將置詔獄。公恥於對吏,乃自引咎。
- 49.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及坐免,公逍遙裏中,杜門讀書,未嘗以譴謫為戚。築室郊外,時遊息其中,每嘆曰: “詎知昨非而今是乎,昨是而今非乎!”因自號“今是翁”,為堂曰“三疾”,曰“我亦古之遺民也”。
- 50.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參知政事元厚之與近臣十人,雪公罪於朝。馮當世守成都還知樞密院,又訟公冤。及除襄州,公不得已之官,多以病卧家。大水,州城幾沒,公嘆曰:“民如此,我何病乎?”力疾以出,築堤捍水,城卒獲完。
- 51. 《宋史·卷八十五 》:北京。慶曆二年,建大名府為北京。
- 52. 《範忠宣集·卷十三·朝散大夫謝公墓誌銘》:自襄還鄧屬疾,即戒左右治後事,而妻子不知。自疾至終,語言情思如平常,實元豐七年四月乙酉,享年六十有五。
- 53. (明)茅坤評著,唐宋八大家經典 上,瀋陽出版社,2002.12,第161頁
- 54. 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編,吳天墀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 1913-2013,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11,第352頁
- 55. 《範忠宣集·卷四·謝師厚輓詞》:侍行遊鄧學,才喜識荊州。一顧蒙青眼,相知到白頭。坤維同謫後,星紀等閒周。不意終天別,交頤涕不收。
- 56. 《範忠宣集·卷十一·祭謝秘丞文》:維治平二年嵗次乙巳四月庚寅朔某日,具位範某謹遣人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於亡友秘丞謝君師宰之靈。嗚呼,師宰自天生徳,仁孝愷弟,温恭正直,言參典章。動唯法則,清靜寡私,心如止水,謙虛無我,賢不自恃。年方及壯,道已充已,曾未設施,疾以不起,時惟聖師,獨喪顔子,嗚呼哀哉!識君之初,君方幼齡,龍駒鳯雛,神骨天成,騰鶱萬里,誰測其程?我之慕君,聞道為先,君之厚我,世舊以憐,交深義合,恩契綿聨,情均手足,㡬二十年。君罷山陽,我官東畿,維舟相從,浹日燕嬉。君病東還,我憂惙惙,執手相視,忍涕而別。孰謂伊人於斯永訣,嗚呼哀哉!天之生君,將澤蒸民。君之不幸,寧止其身。朋友慟哭,善人悲辛,嗚呼哀哉!我從兄喪,歸葬洛師,纒哀在途。銜命東馳,音問不繼。承訃後時,哭不瞻柩,祭不及屍,為我之恨終身。孔悲千里馳奠,誠過乎辭。君之神明鑑此,不欺尚饗。
- 57. 《範忠宣集·卷十一·祭謝大夫文》:嗚呼嗟,予生之多釁,喪二子於濟南,追殃咎以丐閒,尚淚跡之盈襟。奈何良朋之復失,益知天道之難諶。枉孝子之嘉命,俾勒志於泉陰。曾懇辭而莫獲,愧才薄而弗任。敍賢業以直書,乏顯發於髙深。公有文以自傳,既鏗玉而鏘金,奚他人之復仗,固光耀於來今。念相親於疇昔,辱洞照其誠心。收蟠木以為器,憐舊物於遺簪。端嵗寒以見期寧燥濕而移音,痛生死之俄隔,邈標韻之難尋。昔郢人喪兮,匠石廢斤;子期亡兮,伯牙絕琴。今我存而公沒,悵星孤而月沈,指新阡而一奠,庶英魂之來歆。祈雪祭文。
- 58. 王廣田,李明編著,中國古代文學十二講,天津大學出版社,2015.01,147-155
- 59. 《六一詩話》:聖俞、子美齊名於一時,而二家詩體特異。子美筆力豪雋,以超邁橫絕為奇;聖俞覃思精微,以深遠閒淡為意。各極其長,雖善論者不能優劣也。
- 60. 謝景初 .杭州文史網[引用日期2024-02-24]
- 61. 洪佳傑. “謝公箋”的淵源與富陽竹紙研究[D].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2024.5-16.
- 62. 劉仁慶.論謝公箋——古紙研究之九[J].紙和造紙,2011,30(06):62-66.
- 63. 周秉謙.謝景初和“謝公箋”——兼與陳大川先生商榷[J].中國造紙,1993,(06):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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