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謁殺

鎖定
謁殺在中國古代法律中指家主請求官府對卑幼或奴婢等人處以死刑。《秦簡·法律答問》曰:“免老告人以為不孝,謁殺,當三環之不?不當環,匾執勿失。”謂老人控告人不孝,要求官府判處死刑,是否經三次原有?不能,應立即捕獲,勿令逃走。《晉書·刑法志》日:“奴蜱捍主,主得謁殺之。” [1] 
中文名
謁殺
定    義
中國古代法律中指家主請求官府對卑幼或奴婢等人處以死刑
刑法用語。請求官府對某人判處死刑。《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某裏士伍甲告曰:‘甲親子同裏士伍丙不孝,謁殺,敢告。’”又,《史記·田儋列傳》:“田儋佯為縛其奴,從少年之廷,欲謁殺奴。”這種控告適用於對晚輩或奴僕。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